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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6起案件 史上最大“抢帽子”交易浮出水面

2011年12月10日 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马婧妤 周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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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向媒体通报了6起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包括一起迄今查处规模最大、有组织有预谋的“抢帽子”操纵案件,该案涉及552只股票,累计交易金额高达571.76亿元,非法获利4.26亿元。

上述6起案件包括广东中恒信公司、薛书荣、郑宏中等机构和个人操纵证券市场案,余凯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殷保华、刘锐等5人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案,美锦集团姚四俊等人内幕交易案,江苏三友信息披露违法案,以及联合置地法人利用他人账户邮轮と灰装傅取

其中,广东中恒信公司、薛书荣、郑宏中等机构和个人操纵证券市场案为迄今规模最大、所涉个股最多、有组织有预谋的“抢帽子”操纵案件。

据查,该案当事人薛书荣、郑宏中、杨晓鸿、黎睿咨等人以70个自然人名义开立账户,动用超过20亿资金预先买入选定的股票。后私下联络证券公司、投资咨询机构的30名证券分析师,录制推荐其所买股票的荐股节目,并购买电视台证券栏目时段进行播放。吸引投资者入市后,随即在节目播出当日或次日卖出股票获利。郑宏中等人通过上述方式交易股票552只,累计交易金额571.76亿元,非法获利4.26亿元。

证监会认定,其以“抢帽子”方式操纵股价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于2010年3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责,目前该案还在刑事侦查过程中。

在另一起影响重大的操纵市场案件中,当事人余凯为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从事投资咨询业务的从业人员。2009年5月至12月,余凯等人撰写84篇荐股文章并通过财经网站发布,同期其利用所控制的账户在荐股文章发布前买入所荐股票,并在文章发布后迅速卖出,累计交易金额达41.7亿元,获利3959万余元。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余凯等人利用同种方式进行53次交易,交易金额10.63亿元,非法获利1466万元。

证监会认定余凯等人行为涉嫌构成《刑法》操纵证券市场罪,于2010年4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1年6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下转3版)

殷保华、刘锐等5人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案中,殷保华自2008年以来组织团队在各地设立工作站非法招收学员,开展股民培训、收费荐股、收费咨询、售卖选股软件等活动牟利。殷保华非法经营额高达835.89万元,个人非法获利375.15万元。刘锐以类似方式招收学员收费荐股,非法经营额126.14万元,个人非法获利58.15万元。

2011年11月24日,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5名被告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其中殷保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没收非法所得335.15万元,并处罚金1500万元。

姚四俊案、江苏三友案、联合置地案分别为典型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高管人员泄露内幕信息案件、典型的上市公司不实披露实际控制人信息的违法违规案件、典型的法人利用他人账户交易的违法违规案件。

根据其违法违规事实,姚四俊等人因泄露内幕信息罪、内幕交易罪等获刑,证监会依法对江苏三友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联合置地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做出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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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uexz] 标签:抢帽子 证监会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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