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与施特劳斯的……“回归”
读凯瑟琳·扎科特、迈克尔·扎科特的《施特劳斯的真相——政治哲学与美国民主》(宋菲菲译、刘擎校,商务印书馆,2013年9月),对以“真相”切入施特劳斯问题有了多重面向的思考,如施特劳斯真相、“施特劳斯争议”真相、施特劳斯学派(政界的和学院的)真相、施特劳斯在中国的传播与影响真相等等。毫无疑问,每一层面的“真相”背后都有复杂的关系,对这些“真相”的解读随时都有误读的危险。正因如此,读完本书后竟然有一种“拨乱返正”的感受。这种感受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作者澄清了施特劳斯被媒体和一些学者妖魔化的问题,为他作了政治辩
读凯瑟琳·扎科特、迈克尔·扎科特的《施特劳斯的真相——政治哲学与美国民主》(宋菲菲译、刘擎校,商务印书馆,2013年9月),对以“真相”切入施特劳斯问题有了多重面向的思考,如施特劳斯真相、“施特劳斯争议”真相、施特劳斯学派(政界的和学院的)真相、施特劳斯在中国的传播与影响真相等等。毫无疑问,每一层面的“真相”背后都有复杂的关系,对这些“真相”的解读随时都有误读的危险。正因如此,读完本书后竟然有一种“拨乱返正”的感受。这种感受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作者澄清了施特劳斯被媒体和一些学者妖魔化的问题,为他作了政治辩护,由此,对“施特劳斯争议”有了重新认识;二是作者着力论述了施特劳斯思想的真正遗产,这来自本书写作的第一个主要目标:说明施特劳斯如何融合哲学构想和政治构想,既提倡哲学上“返回古典”,又有条件地支持现代自由主义民主(第29页)。这两个方面的体会深浅不一,可以分别谈谈。
多年前读莎蒂亚·B. 德鲁里的《列奥·施特劳斯与美国右派》(刘华等译,刘擎校,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曾写过一篇题为《学者与政治权势》的书评(该文载于《南都周刊·生活》2007.2.2.No.94,题目改为《从书斋走向现实关怀》)。当时比较接受她的主要观点,即以精英主义、单边主义政策等为特征的新保守主义政治与施特劳斯派的思想有内在联系,作为支配着共和党意识形态的美国新保守主义,正应和了施特劳斯政治思想的论旨。对她在全书结束之时所作的“新保守主义是列奥·施特劳斯的遗产”这一论定虽然因为其语气之决断和所列举的“遗产”问题之多样而有所疑惑,但并没有去深究,认为“该书作者对施特劳斯思想的解读是否正确并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作者对现实政治问题与书斋思想关系的敏感和洞察——对‘阴谋’和‘操纵’这两个政治事务的核心问题的敏感和洞察”。现在看来,是否正确解读施特劳斯思想是正确认识其“遗产”的基本前提,不能说并不重要,只是当时的注意力的确是更被施特劳斯在中国的学术与政治之间的影响与前景吸引了。当时我更关心现实政治问题与书斋思想的关系,认为显性的学者从政只是时势的一时之选,而隐藏在政治哲学中的学者之思才具有更隐秘、更根本,也更持久的影响力。今天,当《施特劳斯的真相》来到我们面前的时候,重要的是反思类似“施特劳斯先生进军华盛顿?”这样的问题,对造势者的自我夸大和圈子内外的“敏感”不必过于敏感。
在这部《真相》中,作者承认德鲁里是反施特劳斯的学者中最有见识、表述最为清晰的代表(第27页),因而是最值得思考的(第144页),并且以专门的一节来论述“莎蒂亚·德鲁里如何解读列奥·施特劳斯”。首先是在施特劳斯写作的“隐微笔法”问题上,揭示了特鲁里在解读施特劳斯过程中的准则与方法的自我矛盾与背离,从而为施特劳斯的隐微论作出了合乎逻辑的辩护,并且指出隐微论命题是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史研究和政治哲学的关键(第154页)。在后来的章节中,作者继续讨论了德鲁里视施特劳斯为马基雅维利的信徒、而且是“授恶之师”的观点。“德鲁里把下述观点归于施特劳斯说,‘僭政,或者说法律缺席下的统治,最接近最佳政体,即智者的绝对专制’。照德鲁里说,施特劳斯的‘言说能让人行不义之事而无愧疚之心’。”(第196页)若果真如此,这才是对“施特劳斯在中国”的最大焦虑。但是,作者在具体讨论了施特劳斯的《论僭政》之后明确指出,“施特劳斯的真正要义和德鲁里认为的几乎相反。施特劳斯要说的的是,法律尽管有限,尽管会有各种诱惑驱使我们放弃法治,法律制度却是最好的制度。”(第198-199页)“吸取‘僭政说’的教诲,就会谨慎看待政治生活的可能性,而不是一味渴望‘哲人一王’出现。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说施特劳斯属于政治温良派,主张法治和宪政,尽管知道两者的局限,但仍视为政治可能实现的最佳形态。”(第204页)这正是施特劳斯思想的真正遗产之一。
第一部分的最后一节是“施特劳斯与施米特”,作者把施特劳斯与施米特的异同尤其是区别讲得很清楚:施特劳斯并未放弃自由主义民主,而是采取另一路径,以更好的方式替宪政秩序辩护(参见第233-234页);施特劳斯的政治保守表现为支持立宪民主,但更重要的是他矢志维护法治和温良政治(第235页);施特劳斯在政治的重要性问题上虽然认同施米特,但在政体观上却大不相同,他认同的是亚里斯多德而非霍布斯(第236页)……所有这些论述对我们来说都很有意义,投向现代性的批判性视野当然极为重要,但是否由此而反对启蒙、反对自由主义的政治价值理念,甚至成为马克·里拉所说的“亲暴政的知识分子”,这对许多知识分子都是严峻的考验。
值得注意的是,施特劳斯在较大的范围中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在美国和中国是大致同步的。在美国,显然与布什的伊拉克战争政策有关,但在中国是因为什么呢?为什么施特劳斯的弟子罗森说,现在中国施特劳斯学说的信奉者最多?从对西方政治思想研究的兴趣和需要,到把施特劳斯思想对现代性的批判作为与中国问题密切相关的思潮,尤其是以古典拯救现代性危机的说法在中国为儒家政治复兴和威权政治延续提供了思想依据。多年前翻译德鲁里批判施特劳斯的著作固然对抗衡施特劳斯的影响产生一定作用,但是如何认识施特劳斯问题的真相远未解决。现在这部《真相》使施特劳斯“回归”自由主义,其重要意义在于为自由民主阵营增添了一位清醒冷静的诤友。
在中国是否存在从“哲学施派”到“政治施派”的演变,其关系究竟如何?“政治”、“哲学”、“历史”,这三者分别有其古典之维与现实之维,从书斋学问到现实政治的距离看似遥远,实则不难跨越。马克·里拉的《在北京阅读施特劳斯》(“Reading Strauss in Beijing”, 2010)对施特劳斯在中国的影响不无担心,虽然他更多是以谈论卡尔·施密特问题来表达。那么,中国知识分子究竟为什么对施特劳斯感兴趣?挺施与反施在中国又意味着什么?H. 迈尔在分析施特劳斯的学派问题的时候,对“施特劳斯热”提出这样的看法:“照施特劳斯的理解,唯一的政治意图、唯一有影响的政治行动,就是创建一个学派,……在做出这一政治抉择时,施特劳斯就已经意识到自己必须付出的代价。”(见迈尔《为何是施特劳斯?》,收入《回归古典政治哲学——施特劳斯通信集》,华夏出版社,2006年)他甚至把话说得更明白:“施特劳斯利用了学派所具有的所有优势。依循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榜样,施特劳斯也抓住机会,发掘自己的学生的政治才干,培养贤人。……这一学派还要求政治行动,并承担了一定的政治风险。”(同上文)《真相》的第二部分对类似这种观点作了详细讨论,我们可以认识到问题并非如此简单。在最后的“结论”中,作者再次申明“施特劳斯并未进军华盛顿,他仍身处芝加哥,心系耶路撒冷和雅典”(第320页)。施特劳斯的“回归”可以使我们认识到应如何保持对政治的关注,同时也保持对人们如何关注政治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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