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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奇帆打造小贷重庆模式 构建“另类金融机构”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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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另类金融机构,如果出了事,你死活不管,直到杀人放火发生后才处理,那是事后诸葛亮,是政府不负责任。在系统性的风险管控下,重庆小贷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的发展并没有停止不前。

“对另类金融机构,如果出了事,你死活不管,直到杀人放火发生后才处理,那是事后诸葛亮,是政府不负责任。”1月7日,第四届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年会上,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详解了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重庆的发展情况,他表示:“对于另类金融机构,一方面是鼓励监管放手,另一方面就是要创造合理的生长空间推动其健康发展。”

黄奇帆将上述非银行金融机构定义为“影子银行”,他表示,社会需要影子银行。“2013年重庆市融资增量总共约4800亿元,其中2400亿元左右来自‘影子银行’机构,占比达50%。”

黄奇帆表示,“在社会上还没有‘影子银行’概念的2005年,重庆就开始推动影子银行机构的发展,当时称之为‘另类金融机构’;重点推动了小额信贷、担保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等八九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

目前,重庆非金融机构已经达到了699家,其中小贷公司超过了240家。“所有形态的‘影子银行机构’中,以小额贷款行业发展最为突出。”黄奇帆说。

“2013年,重庆240多家小贷机构的不良资产率只有0.27%。”黄奇帆说,“重庆小贷公司的不良资产率只是全国不良资产率的四分之一左右。”

不良资产率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背后,是六个‘不’风险防范模式。“首先,重庆规定不管是小贷公司还是担保公司,不能够跟老百姓拿储蓄;其次,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更不能够向老百姓和企事业单位高息揽储;第三,不能够违规参与银行理财产品;第四,小贷公司资本金与贷款的杠杆比不能够超过1∶2,不管是抵押贷款,还是到金交所融资或者股东委托贷款,这些工具叠加在一起的融资,都不能够超过杠杆比1∶2;第五,不能够发放高利贷,必须严格遵守银监会的相关规定;第六,所有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必须实行属地化管理,因为小贷公司规模很小,如果跑到全国去,导致账户根本无法查,会加剧风险。”黄奇帆介绍。

“重庆已经创造了中国特色多层次、多元金融体系,也创造了中国特色的小微金融体系的典范,小微贷款重庆模式已经基本形成,对于全国的小贷发展具有极大的借鉴作用。”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会长刘克崮透露,中国小额信贷机构机构联席会正在启动建设小贷公司互联网信息服务中心平台,并推动小贷公司分类评价体系建设。

在系统性的风险管控下,重庆小贷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的发展并没有停止不前。

统计数据显示,重庆现有240多家小贷公司,约占全国的1/30;从注册资本金来看,全国小贷公司累计约6000亿元,重庆小贷公司450亿元资本金在全国占比超过1/15;从贷款余额来看,截至2013年末,全国小贷公司贷款余额约7500亿元,重庆同样占比1/15,约500亿元。

2012年,重庆出台了《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监管暂行办法》和《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办法拓宽了重庆小贷公司的融资渠道。

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重庆金交所”)在小贷公司发展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2011年,重庆金交所在全国率先推出小额贷款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具体交易模式为:小贷公司将其部分优质信贷资产打包,通过重庆金交所平台向投资者转让小贷资产的部分收益权,从而获得资金以拓展业务。比如,某家小贷公司的一笔1亿元的贷款,收益为10%,但为提前回收本金、加快资金周转,这家小贷公司让出一部分收益,以6%在金交所挂牌出售债权,这样能回收资金1.06亿元。通过卖债权,小贷公司可将回收的资金再放贷,实现资金快速滚动。

目前,这一交易模式已经被全国多家金融交易所效仿并进一步创新。在上述年会上,广东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宝国透露,目前该公司已经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达成协议,由该公司在全国开发甄选小贷公司、典当行,经过打包重组推荐给联合产权交易所,然后由深圳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收益权投资计划”,发行成功后将通过其旗下的P2P平台万惠投融募集资金,然后将所募集的资金支付给小贷公司。

[责任编辑:wanggq]

标签:小贷 黄奇帆 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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