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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乐最后的陈述:我对不起你们


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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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1日下午三点,马乐案在深圳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中国基金报记者全程旁听了庭审过程,以下是庭审细节。冻结我的账户,我在7月5日,这中间有一个月的时间,我都多次申请要把违法所得退回去,但由于没有合适的途径退回去。

2014年2月21日下午三点,马乐案在深圳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中国基金报记者全程旁听了庭审过程,以下是庭审细节。

马乐最后的陈述: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同事们,我首先犯了一个非常大的错误。17年的寒窗苦读,以及7年的辛苦工作和付出,汗水和心血毁于一旦,教训非常惨重。我相信这个错误,是我不经意间犯下的。我炒股是出于报恩的心里,但后面确实放松了警惕,没有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还有工作繁忙原因,这两点导致了我犯了一个不可挽回的错误。

但是虽然犯了错误,但我一直把基金的业绩视为我的生命。在接手这个基金时候,可以说是破格提拔,临危受命。我尽心尽力管理这个基金,基本放弃了所有节假日,没日没夜寻找投资机会,结果还是有回报的。整个基金业绩提升非常明显,业绩在前三分之一左右。但也就是在这段时间内,我身体状况迅速地透支,在我不到30岁的时候,高血压,腰间盘突出,整夜痛的无法入睡。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减轻对工作的影响,所以选择了去美国就医。

我在美国接到电话,立马赶回国内,主动向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交待我的犯罪事实,主动全额退还违法所得。我是在想,我用我自己的行动表明我悔过的诚意和决心,我想向所有人认错,希望得到他们的谅解。

我觉得我对不起我的家人,我本来是他们的骄傲。我特别对不起我的妻子。我向法庭求个情,现在家里有四个老人,两个小孩,希望能给我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我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这个惨痛的教训,我相信自己在未来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我请求法庭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陈述完毕。

以下是法庭上公诉人和马乐的对话:

公诉人:被告人马乐,你对起诉书中所指控的事实有没有不同意见。

马乐:没有不同意见。

公诉人:被告人马乐,公诉人向你提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你担任博时精选基金的基金经理是什么时候?

马乐:2011年4月份正式任命,2013年6月辞去基金经理职务。

公诉人:在你两年多任职的时候,是不是所有股票的投资买卖都是由你决定的。

马乐:基本上全部由我决定的,我下的单。

公诉人:那么休假的时候呢?

马乐:休假期间短的时候,还是由我本人在管理;休假期间长的话,会委托其他人来操作。但我任基金经理期间,基本没有长期的休假。

公诉人:整个投资过程中,你投入的本金有多少?

马乐:我个人投资的本金,记不太清楚,大概200多万,300万左右。另外我妻子家的亲戚严某投入了25万元。

公诉人:利用非公开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总共获利多少?

马乐:总共获利1800多万。

公诉人:你对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的行为有没有异议?

马乐:没有任何异议。

公诉人:你详细说下你的到案的过程,包括怎么到证监部门,怎么到侦查机关公安机关的。

马乐:我是在2013年5月底的时候,因为健康状况,椎间盘突出的问题,病痛到美国就医。然后接到国内的电话,说要回来配合调查。第一时间到就乘飞机回到国内。具体记不得太清,应该是6月1日,从国外回来,就到公司监察稽核部门。然后第二天一早就到深圳证监局,主动把护照交给相关部门。然后在6月13日,主动到深圳证监局交代了问题。6月中上旬吧,就把账户里的大部分股票抛售,准备随时退还所有的违法所得。意识到触犯刑法之后,我就在7月17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公诉人:到深圳证监局、公安机关都是你主动去的吗?

马乐:都是我主动去的。

公诉人:你向法庭简单说下,你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是如何利用未公开的信息进行股票操作的。

马乐:我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通过三个账户,利用电话进行操作买卖股票。操作者三个账户,这里面客观上我利用了非公开信息。

公诉人:何种公开信息?

马乐:基金要购买的股票、交易的时间、买卖的数量。虽然客观上我利用了非公开信息,但实际上,我购买的股票,都是经过自己的研究。由于基金购买股票需要流程,一定程度上导致我个人账户购买的股票早于基金账户。

公诉人:目前你的账户是什么状态?包括股票账户和银行账户?

马乐:我去年6月中旬的时候,就把80%、90%都卖出了,我希望卖出股票兑换成现金退还所有违法所得。进看守所之后,剩余的股票,后来我委托我太太把股票全部卖掉了。

公诉人:你是否愿意退回所有的违法所得?

马乐:我愿意,而且已经多次表达了这种意愿。

公诉人:对于股票账户里的违法所得,你都有什么样的用途?

马乐:账户里的非法所得,我基本上从来没有提取过。对于非法所得,我始终有一种不属于自己的感觉。冻结前,我都打算把这个违法资金退回去,我都有多次做过这种努力,申请把。

冻结我的账户,我在7月5日,这中间有一个月的时间,我都多次申请要把违法所得退回去,但由于没有合适的途径退回去。

公诉人:你在案发前,是否有做过哪些慈善事业?

马乐:案发前,我做过回馈社会的公益事业,包括汶川地震、玉树地震、雅安地震发生时,都有捐款,通过红十字会、壹基金等组织捐款。也通过各种形式资助贫困学子,我自己也是贫困出身。

我曾经代表我所在的公司博时基金[微博]的慈善基金,回到我的母校清华大学去,帮助和激励贫困的学子。我从心底是非常愿意去做这些慈善事业,但是由于我本人工作比较忙,也没太多时间。因而所做的慈善事业就这些。

我曾经代表公司去母校支援帮助和激励贫困学子。我心里也觉得这些钱(让我不安),但可能因为工作比较忙,(没及时处理好这些事)

公诉人:审判长我补充问一个问题。(好)马乐,你刚才说10.5亿是买和卖相加,这是指交易量?

马乐:这三个帐户,买入和卖出,涉嫌非公开信息的金额。

公诉人:交易的股票一共有多少只?

马乐:76只。

公诉人:这76只一买一卖相加,累计是10.5亿,是不是这个意思?

马乐:对。

公诉人:询问完毕。

[责任编辑:libing]

标签:马乐 公诉人 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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