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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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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4-017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一次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3、本次会议第2、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

2、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汤世贤

7、会议通知情况: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已于201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载。

参加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77,420,1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6984%。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晶瑜、安群昌出席了会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7,42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1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1 关于选举白预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7,420,150股,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选举,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任期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2.1.2 关于选举汤世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7,420,150股,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选举,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任期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2.1.3 关于选举刘伯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7,420,150股,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选举,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任期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2.1.4 关于选举李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7,420,150股,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选举,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任期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2.1.5 关于选举郭洪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7,420,150股,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选举,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任期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2.1.6 关于选举魏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7,420,150股,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选举,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任期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2.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2.1 关于选举宋文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7,420,150股,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选举,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任期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2.2.2 关于选举赵大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7,420,150股,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选举,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任期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2.2.3 关于选举黄传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7,420,150股,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选举,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任期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 关于选举刘旭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7,420,150股,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选举,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任期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3.2 关于选举隋立军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7,420,150股,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选举,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任期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晶瑜、安群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4-018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4日以现场告知方式通知,于2014年4月24日13: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全体董事推选,会议由汤世贤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汤世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伯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会议选举董事汤世贤、董事刘伯哲、董事郭洪君、董事魏杰、董事李壮、董事白预弘、独立董事宋文山、独立董事赵大利、独立董事黄传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董事长汤世贤为召集人。

2、会议选举独立董事宋文山、独立董事赵大利、董事郭洪君、董事白预弘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宋文山为主任委员。

3、会议选举独立董事赵大利、独立董事黄传真、董事刘伯哲、董事魏杰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赵大利为主任委员。

4、会议选举独立董事黄传真、独立董事赵大利、董事汤世贤、董事李壮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黄传真为主任委员。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各董事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聘任邱玉良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王明山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聘任王海波为公司副总经理;

4、聘任毛维顺为公司副总经理;

5、聘任刘传金为公司副总经理;

6、聘任吴戈为公司副总经理;

7、聘任李壮为公司副总经理;

8、聘任张广文为公司副总经理;

9、聘任高鹤鸣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联系电话:0631-5902248;传真号码:0631-5967988;电子邮箱:wms6178@163.com。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高管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提名,会议决定聘任宋瑞英为公司审计部部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邱玉良,男,1966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齐齐哈尔二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划部部长、技术中心副主任兼总师办主任、质量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邱玉良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明山,男,1965年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佳木斯冷冻总厂任财务科长、威海汇丰实业总公司任财务科长、威海华东数控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任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董事、威海华东电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威海武岭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明山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海波,男,1964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威海精密机床附件厂副厂长、厂长,上海德埃精密工量具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海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毛维顺,男,1962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济南一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技术部设计室主任、威海华东数控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中心主任、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毛维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壮,男,1971年生,大专学历,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威海机床厂副厂长,威海机床厂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威海华东数控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荣成市弘久锻铸有限公司董事。

李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91,221股,持股比例2.31%,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传金,男,1965年生,大专学历,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威海机床厂技术员、磨床厂技术副厂长,威海机床厂有限公司监事、机械设计室主任,威海华东数控有限公司监事、机械设计室主任,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任威海华东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原创精密机床主轴有限公司监事。

刘传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61,580股,持股比例2.23%,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戈,男,1968年生,本科学历,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南京力昌机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华东嘉数控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戈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广文,男,1973年生,中专学历,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威海华东数控有限公司销售科科长,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广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高鹤鸣,男,1962年生,大专学历,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威海机床厂车间主任、质检科科长、厂办主任,威海机床厂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威海华东数控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荣成市弘久锻铸有限公司董事长、威海华东数控机床有限公司董事。

高鹤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158,230股,持股比例6.56%,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审计部部长简历

宋瑞英,女,1965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威海华东数控有限公司担任主管会计、财务部副部长,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宋瑞英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4-019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召开了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由刘旭辉、隋立军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孙吉庆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推选,会议由刘旭辉主持。

经过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旭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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