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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防中介骗局 婚姻介绍小心“婚托”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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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介机构外,还活跃着不少“婚托”“职托”等,中介人员与其内外勾连,以“建档费”“服务费”“定金”等名目多次收取被害人钱款。比如犯罪嫌疑人王某就曾作为“婚托”与婚介公司业务人员相勾结,先后骗取被害人蔡某“建档费”5万元、“定金”1.5万元、“封口费”11.2万元。

找房子有中介,找工作有中介,甚至连找对象也要靠中介。人们在享受中介机构带来便利的同时,陷阱也悄然而至。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就对中介犯罪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

黑中介冒名行骗

在众多中介中,提供房屋经纪、律师、会计、签证、报关等服务的代理性中介机构数量最多,同时犯罪人数和涉案金额也最多。

涉及此类中介机构的案件多以冒用正规中介公司名义为主。比如在魏某诈骗一案中,魏某就冒用北京某正规经纪公司的名义,采用伪造的该公司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等手段,分别与多名被害人签订了房屋转让定金合同,共骗取被害人预付定金人民币26.5万元。

还有的中介机构以可以弄到“特价房”“经济适用房”为噱头骗取定金或房款,实际上在收取佣金后携款逃跑。比如,犯罪嫌疑人李某以能购买经济适用房为由,与3名被害人达成口头协议,收取人民币共计38万元,随后逃逸。

婚姻介绍小心“婚托”

信息技术服务性中介机构主要提供咨询、职业介绍、婚姻介绍、拍卖等服务。有些不法中介人员虚构身份,然后伙同他人实施诈骗。

在东城区检察院承办的3起婚介人员涉嫌诈骗的案件中,5名犯罪嫌疑人使用了多个虚假姓名,甚至其所在的婚介公司也不知道业务人员的真实姓名。这些婚介人员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就是为了便于实施诈骗行为,这已成为婚介服务行业的“潜规则”。

在中介机构外,还活跃着不少“婚托”“职托”等,中介人员与其内外勾连,以“建档费”“服务费”“定金”等名目多次收取被害人钱款。比如犯罪嫌疑人王某就曾作为“婚托”与婚介公司业务人员相勾结,先后骗取被害人蔡某“建档费”5万元、“定金”1.5万元、“封口费”11.2万元。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房款 中介 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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