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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民间金融风险 四川银监局严打非法集资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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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银监局全面开展了针对非法集资的相关活动,由四川省21个市(州)和24个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协作,四川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联合工作组对各地、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近日,四川银监局全面开展了针对非法集资的相关活动,由四川省21个市(州)和24个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协作,四川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联合工作组对各地、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截至《中国经营报》记者发稿时止,四川信托、工商银行四川分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等金融机构都加入了摸排、打击非法集资的一系列活动。

一个月前,四川资本大鳄“华通系”实际控制人疑似跑路而卷起的硝烟还未散去,西南大型担保公司汇通担保的门口又有投资者拉起“还我血汗钱”的横幅……实际上,近年来,全国各地金融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持续高发,涉案金额大幅攀升、领域不断延伸,涉稳隐患不断增多,四川银监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其中,民间融资中介不规范发展势头迅猛,不当宣传、超范围经营现象突出,蕴藏较大非法集资风险隐患。”

非法集资群发

“目前大量省外的异地人员来四川设立融资中介,投资的项目往往是一些异地项目,若资金链断裂,外地老板跑路,本地的投资人很难追讨。”记者从四川银监局方面了解到,目前四川乃至全国范围内,随着“金融脱媒”的不断推进、民间融资市场的不断扩容,在这一过程中,良莠不齐的民间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生长起来。

而在民间金融机构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的案件也层出不穷,“部分中介街边门面装修豪华。通过面向社会公众散发传单、发放礼品,将中老年人、退休职工、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作为主要宣传对象,只宣传收益不提示风险,且这类投资项目多为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大的行业或产业项目。一旦企业资金链断裂,投资者的资金必然难以收回。”

经本报记者粗略统计,今年年初以来,四川省爆发出多起非法集资案件。其中,四川遂宁多缘商贸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数千万元,核实的非法集资参与人有近800人。义县天缘硅石矿业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非法集资案,截至案发时非法集资达600多万元,签订合同300多份。5月,四川绵阳涪城警方破获了一起当地特大非法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除了依靠假项目集资外,近日,媒体曝出,四川较大型的担保公司,汇通信用融资担保,其员工涉嫌私刻公章非法集资,金额达到8000多万元……换言之,仅今年上半年,四川省查获、案发的非法集资涉案金额就已高达1亿元之多。

集资手段推陈出新

一直以来,非法集资难以受到有效控制,在于其往往有着迷惑人的外表,而目前金融创新不断推进,非法集资的手段也在不断“推陈出新”。

四川银监局方面提到,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是较为新颖的非法集资模式。“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随着人人贷的兴起,非法集资更是盯住了这一“创新模式”,

据四川银监局统计梳理,目前非法集资的最新表现形式主要有六种。除了上述打着P2P旗号的非法集资手法外,还有部分涉及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其主要为: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进行非法集资。借担保为名进行非法集资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其中涉及虚拟证券方式的非法集资手段有,“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四川银监局指出,在二三线城市出现较多的手法有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等方式。

银监系统警示风险

面对非法集资潜藏在“金融创新”中的现状,四川银监局在5月组织四川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活动。“根据四川省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特点及省内实际情况提出,银行在摸排、防止非法集资方面,根据非法集资突出投资理财现象特点,针对部分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装修酷似银行、在银行业机构周围设立营业点、到银行业机构网点宣传业务、非法从事银行理财业务涉嫌非法集资等情况给予更高关注。”四川省银监局在给记者邮件采访函中如此回复道。

在众多非法集资手段当中,打着P2P旗号的作案手法受到较大关注。据央行近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13》统计,当前,以互联网支付、众筹融资、P2P借贷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种类多样,满足了电子商务、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的需求以及金融创新的需要,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持续的创造能力。截至2013年年末,全国范围内活跃的P2P借贷平台已超过350家,累计交易额超过600亿元。而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行业也在不断发展,截至2013年年末,阿里金融旗下三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已达1500亿元,累计客户数超过65万家,贷款余额超过125亿元。

在P2P等互联网金融创新迅猛发展的当下,普通投资者很难区分众多新生的金融模式中哪些是合法、合规的,哪些在监管之外。

央行在年报中强调,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活动经常突破现有的监管边界,进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带,甚至可能触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底线”。而这不仅是对普通投资者存在难以把控的风险,对金融系统也存在一定的发展阻碍。

对此,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今年4月公开表示,对于民间机构本身,类似P2P的众筹应充分把自己定位为中介平台,要回归平台类中介的本质,提供点对点的服务,“在鼓励其创新发展的同时,也应该合理设定业务边界,银监会要求其必须把握四个边界: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二是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责任编辑:li_yuan]

标签:非法集资 银监局 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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