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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挂牌长安铃木1%股权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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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长安铃木成立于1993年5月,是由长安汽车、日本铃木株式会社、铃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三方持股的中日合资企业。据记者了解,本次挂牌的交易对手已经锁定日本铃木株式会社,即长安铃木的外方股东。此次长安铃木1%的股权转让,无疑是借鉴了这种模式。

长安铃木中外方持股比将变为50%对50%

⊙记者 王屹 ○编辑 邱江

长安汽车今日公告,公司拟以底价2845.9829万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1%股权。股权转让后,公司仍持有长安铃木50%股权。

资料显示,长安铃木成立于1993年5月,是由长安汽车、日本铃木株式会社、铃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三方持股的中日合资企业。长安铃木注册资本1.9亿美元,其中长安汽车出资9690万美元占51%,铃木株式会社出资7410万美元占39%,铃木中国出资1900万美元占10%。

截至2013年底,长安铃木账面净资产27.44亿元,拥有锋驭、天语、雨燕、羚羊、奥拓等五个系列约25个车型,G、M、K系列三个发动机机型,现具备年产30万辆整车和25万台发动机的生产能力。2013年,公司实现销量14.8万辆,销售收入81.6亿元,净利润1109万元。2014年1-5月实现销量7.6万辆,销售收入48.7亿元,净利润1301万元。

据记者了解,本次挂牌的交易对手已经锁定日本铃木株式会社,即长安铃木的外方股东。长安汽车表示,本次转让长安铃木1%股权,不会导致长安铃木现有组织构架及管控模式发生改变,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产生较大影响。铃木株式会社收购完成后,有利于股东方对合营企业的支持,有利于合营企业未来更好的发展。

业内人士分析,从我国汽车产业的行业特点来看,国家规定外国汽车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50%,因此在合资合营企业中,中外方普遍采用了50%对50%的股比设计,如东风标致、长安福特等。实践证明,这种合资模式最能保障合资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此次长安铃木1%的股权转让,无疑是借鉴了这种模式。

[责任编辑:liuqiang]

标签:长安汽车 股权转让 管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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