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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拟转让宏远地产51%股权收益权


来源: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潘建 实习生 樊妮燕)7月30日晚间,粤宏远A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以不少于1000万元且不多于1亿元信托资金转让全资子公司51%股权收益权(简称“标的股权收益权”)。该次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求。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潘建 实习生 樊妮燕)7月30日晚间,粤宏远A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以不少于1000万元且不多于1亿元信托资金转让全资子公司51%股权收益权(简称“标的股权收益权”)。该次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求。

公告显示,公司通过东莞信托设立“东莞信托•宏信-宏远股份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信托计划”),同意将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宏远地产”)的51%股权所对应的收益权转让给东莞信托,并且东莞信托同意以信托资金受让标的股权收益权。同时,公司承诺在信托计划成立日起约定期限内对标的股权收益权进行回购。

东莞信托表示,同意粤宏远A在信托计划成立及担保条款落实之日后一次性或分多次支付转让价款,回购价款则包括基础回购价款和回购溢价款两部分。

据了解,东莞信托的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及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等业务。宏远地产的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00万元,全部由公司出资,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宏远地产主要经营城市综合开发、房地产策划及销售代理;批发、零售建筑材料等业务。

公司表示,该次交易并非转让资产,而是通过设定权益的阶段性处置,得到相应的信托资金,是一种融资行为。同时,通过东莞信托设立的信托计划,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确保公司项目的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信托 受让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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