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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市场现三大利益输送“黑洞”


来源:法治周末

空手套白狼、赚取点差、权力寻租……随着一只只债市“硕鼠”被捕,债券交易犯罪行为的主要手法也开始为人所知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平影影    日前,审计署首次公布债市大案。”谈到债市“硕鼠”,中信证券的李力(化名)告诉记者,在很多业内的人看来,这些“硕鼠”落网,更大的原因是运气不好。

空手套白狼、赚取点差、权力寻租……随着一只只债市“硕鼠”被捕,债券交易犯罪行为的主要手法也开始为人所知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平影影

日前,审计署首次公布债市大案。

审计署称,近年来金融审计重点对债券交易中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揭露和查处,先后查出11起案件线索,涉案人员44名,相关人员从中牟利达6亿多元。

公开信息显示,债市核查的风暴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刮起。

2013年4月,债市核查风暴短短一周之内,就有原万家基金固定收益总监投资总监邹昱、原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杨辉、原齐鲁银行金融部徐大祝、原西南证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薛晨、原银河证券固定收益部总监代旭、原易方达基金经理马喜德、原江海证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张守刚等多人落网;随后国信证券、宏源证券海通证券等又卷入其中。

债券市场的大老鼠一只只落网,在引发舆论震惊的同时,也引发了各方猜测,债券市场为何藏有如此多的“硕鼠”?

据审计署金融审计司介绍,债券交易犯罪行为的主要手法是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与民营企业内外勾结,利用主管或具体操作债券业务的职务便利,采取将本机构持有的债券先低价卖给民营企业,再加价回购或由民营企业加价转售,以“空手套”的无本金交易方式,侵占原本应归属金融机构的债券收益。

“其实债券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灰色操作手法,近两年被揪出的‘硕鼠’,只是非常非常小的一部分,整个业内都见怪不怪了。”谈到债市“硕鼠”,中信证券的李力(化名)告诉记者,在很多业内的人看来,这些“硕鼠”落网,更大的原因是运气不好。

李力告诉记者,无论是现在,还是自己此前所在的其他证券公司,都会听闻诸多债市的操作手法,“比如把券分给‘关系户’,债券代持等,因为只要拿到券就能赚,所以说在债市上利益输送其实非常容易。”

李力的说法,在记者后续的采访中均得到了证实,业内人士认为,债券市场是一个“人情味儿”很浓的市场。

“那些有关系的能以低价拿到券,转手高价卖出,说‘空手套白狼’都不为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由于债券发行定价不准确、过程不透明,再加上有诸多的制度漏洞,因此容易产生利益输送,在他看来建立阳光透明的运行机制是消除“硕鼠”的最好办法。

封闭圈子“人情味儿”太浓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债券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债券市场的运行机制也像一个迷。

对此,大同证券资深分析师张诚做了通俗的解释:“债券就是公司为了借钱而发行的债券,比如说公司发行了100万元的债券,到期时会给出钱方100万元和10万元的利息,原理就是这样。”

但张诚表示在债券的运作过程中,其实涉及到行政审批、主承发行等环节,“一般来说公司要想发债券,都会找银行、保险企业、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去运作,后者就会帮忙准备材料去评级、送审、发行、销售等,相当于后者全包了,发债的公司只负责拿到钱,在债券到期时归还本金和利息”。

中信建投资深分析师刘杨则对债券做了更进一步的解释,“在中国可以说债券是稳赚不赔。”刘杨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目前市面上的债券一般都有地方政府作担保,风险特别小,“等于说是到期就能拿到本金和利息,稳赚不赔。”

“所以说谁能拿到券谁就能赚钱。”张诚说道,但他认为稳赚不赔的生意不会随便落到谁的头上,“一般来说利益相关方拿到券就很容易,比如说和审批、发行这个链条上的人有关系,那么你就能拿到低价券,一倒手卖出去就能实现高额回报。”

但张诚表示,债券市场相对封闭,“人情味儿”太浓,“其实算来算去就那几家金融机构,买卖都是这几家机构,在这个圈子里时间长了,有的人就能凭借关系拿到好券。”

财经专栏作家叶檀也曾公开表示,称债券市场的大佬们有共同的特点,就是有巨大的人脉可以在一级市场得到好券,有巨大的能量可以游走于银行、券商之间,可以通过上下游轻易操纵部分价格。

三大手段牟私利

“债券交易操作有很多办法,每个机构或个人甚至都不一样。”李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其中最经典的牟取私利手段有三种,即利用关系拿到低价好券,倒手高价卖给下家获取差价;债券代持;通过非公众公司的丙类账户向特定个人进行利益输送。”

所谓丙类账户,是区别于甲类(一般指商业银行)和乙类账户(包括券商、基金、保险(放心保)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能通过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联网交易,必须通过结算代理人来交易。据报道,丙类账户在北金所开户后,将由做市商负责报价,通过与做市商的交易重返银行间市场。

李力的说法与此前审计署发布的数据相一致。

审计署金融审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债券市场利益输送“黑洞”主要有三个:一是官员权力寻租私通“丙类户”,一些掌管债券审批发行大权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与企业内外勾结,违规操作招投标,利用债券定价、分配权力进行寻租。二是机构“暗度陈仓”输送利益。审计署审计发现,利益输送的一种办法是将本机构持有的债券直接或间接低价卖给自己控制的丙类户,丙类户则以市价抛出赚取差价。利益输送的另一种形式是“代持”。三是券商明理财暗自肥。2013年起,审计署查处了多起利用“伪结构化”理财产品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巨额利益的违法犯罪案件。

“低价买高价卖的模式比较容易看懂,但凡一二级市场有一两个点差,就能获得几百上千万元的灰色利益,这些利益迅速就分散到各个利益相关方手里。”李力说道,“不过债券代持才是债券市场上最普遍的模式,债券代持有很多操作手法,举例来说,A如果因为制度原因或资金原因不能购买债券,但B却可以购买,此时A就会和B私下里达成协议,协议规定由B将债券购买,但该债券的实际所有权还在A手里,待A可以购买时,再以协议好的成本价将债券购回,同时付给B一笔管理费。”

“可能B就是A机构的高管,或者B是A的亲戚等,总之是利益相关方。”李力表示。

而张诚告诉记者,债券的杠杆化很高,因此即使在操作过程中只有几分钱的利润,加上杠杆之后获利都会非常巨大。

对于伪结构理财性产品,张诚则表示由于普通投资人并不懂,因此容易被忽悠。

张诚表示,结构性理财产品为了实现保本,通常通过投资于存款或低风险债券等产品获得稳定收益,再运用该笔收益去投资高杠杆的金融衍生品,实现保本的同时以小搏大。

“但现在伪结构理财产品有多种,有的设计了不可能达到的触发条件,而有的设计100%能达到的触发条件;甚至根本没有结构化设计。这样以来,就使得这种理财产品的次级投资人获得了超高额的收益,交易实质被掩盖。”张诚说。

据业内人士介绍,例如某证券公司发行3亿元规模结构性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超过6%,其中九成为优先级通过某国有商业银行对外发售,一成为劣后级就由证券公司高管、关系人等认购。最终银行客户年化收益率不到5%,而劣后级收益率却能接近40%。银河证券的代旭就是将银河证券的债券卖出,然后以结构性理财产品给自己输送利益。

“实际上,劣后级投资人并不承担任何风险,其获取的高额回报实质是国有证券公司通过低卖高买输送的利益,明显属于职务侵占。”该人士指出。

透明公平的发行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和专家均表示,要想彻底铲除债市“硕鼠”,透明公平的发行机制才是根本。

据公开资料显示,我国现阶段的债券发行,根据品种、规模等不同,一般会采用公开招标和簿记建档两种方式。前者是面对所有合格投资者,根据利率区间进行公开招标,透明程度更高,但易于出现流标等情况;后者是以主承销商为桥梁,在债券发行人与投资人之间进行询价和询量。一般可以实现足额发行,但招标过程和结果不公开,极易滋生寻租及利益输送。

“债券市场的市场化倾向不够,这就意味着很多行为是非市场行为,这样当定价和实际的价格偏离很远的时候,权力寻租的事件就会发生。”吕随启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债券市场不透明不公平,灰色利益输送会一直存在。”

“在封闭的小圈子里,几家金融机构各立山头,制定灰色游戏规则,钻监管漏洞为自己牟取私利,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打破这个小圈子,让阳光透进来。”张诚表示。

而吕随启也表示,在债券发行定价环节,若采用招标方式,能形成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发行机制,这样以来将会从根源上保证债券交易的健康运转。

“而在流通过程中,若企业的融资债券能通过交易所、银行柜台等直接面向居民,在市场的监督下进行,使报价、成交信息等彻底公开,那么暗箱操作的空间将会被最大程度压缩。”吕随启说。

[责任编辑:wanggq]

标签:债券市场 理财产品 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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