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自凤凰网股民权益交流平台上线以来,受到了来自业内、资本市场各方的关注与好评,特别是广大股民朋友踊跃参与维权。截止2012年2月9日,已有数百名权益受损的股民借助我们的股民维权平台进行投诉,首例股民通过凤凰网股民权益平台提起诉讼维权案即将诞生! 【评论】
股民如何向中粮地产索赔 律师称胜诉几率大
准备起诉上市企业进行维权时,要先准备好自己的交易记录,以及可证明股票持有数量、交易时间等相关证据,并到公证处公证。代理律师会向维权股民发送起诉书、委托书等表格,帮助维权股民进入司法程序。 [详细]
凤凰网股民权益平台首例诉讼指向中粮地产
截止2012年2月9日,已有数百名权益受损的股民借助我们的股民维权平台进行投诉,目前股民关于上市公司侵权方面的投诉最多。经过股民权益交流平台在股民与律师之间的推动,首例股民通过凤凰网股民权益交流平台提起诉讼的维权案件也即将诞生! [详细]
凤凰网调查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原中共宝安县委批准,1983年成立,原名宝安县城建设公司。[详细]
律师称中粮地产违反多部法律 理应赔偿投资者
根据律师初步判断,他认为,中粮地产行为已经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及《会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第69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详细]
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被认定违规 应与中粮地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许峰律师表示,由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违规问题,故代理投资者起诉时也会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与中粮地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详细]
投资者索赔应符合一定条件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来说,即是在2010年3月10日到2011年10月11日之间买入中粮地产股票,在2011年10月1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详细]
1、未按规定核算资产
公司2009年12月31日对“其他应收款”中购买大中华国际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办公楼34-35层定金账面余额6,254,400.00元计提了坏账准备,不符合规定。[详细]
2、未按照规定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深圳鹏丽陶瓷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2007年底账面价值43,086,827.57元,2007年底审计后净资产为-19,235,781.76元。公司未计提减值准备。[详细]
3、未按规定核算固定资产、未按规定核算长期待摊费用
公司2007年1月按照深圳市政府关于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2%的比例计提公用设施专用基金14,137,963.32元,计入“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详细]<
4、未按规定计缴房地产税
2009年公司未按规定缴纳46区海滨广场房产税,3年共少缴房产税235,635.72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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