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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乡一体化反思:大规模群体事件持续半月 朝野震动(3)

2010年10月02日 09:34
来源:《中国改革》 作者:谢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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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之源

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安置面积缩水

在苏州新发展机遇中,通安镇也在行动。涉及9905亩耕地的停耕通知,反映了这个2002年全镇工业总产值仅为7.5亿元的苏州落后地区,发展机通安产业园”的强烈愿望。

2003年8、9月,在浒关工业园高速推进时,俞根元收到了评估报告:俞家房子390平方米,被评估为楼房281.99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偿470.78元;平房22.14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偿270.58元;简易房88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偿212.06元;装饰及覆着物补偿92754.80元;搬家补助费300元。共补偿250462.82元。

“价格实在低得离谱,铝合金的门只有100元一个。”俞根元愤愤不平。

戈兴根在后来的评估中,把评估人员赶了出去。“一个铁门2800元,他们说200多元,我们拿到废铁站去卖,也要卖五六百元。老百姓的房子就这么不值钱?”

当时,当地的商品房已逼近1平方米3000元。

村民了解到,拆迁执行的政策《苏州新区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政府第16号令)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而在高新区2003年下发的相关通知中,列出了该区农村房屋基本重置价格:混合结构每平米342元到441.80元;砖木结构每平米338元到 563.01元;简易结构每平米125元到209.42元到441.

村民们认为,上述规定,“只给予了房屋的建造成本补偿,对土地使用权是没有补偿。

2007年虎丘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苏虎府查[07005])称,该区征用土地方面的补偿费包干定为每亩11000元,其中土地补偿不分耕地和非耕地,统一按每亩4800元补偿。

在补偿标准过低之外,村民们不满的还有安置房问题:家里不论房子多大,一律每人安置30平方米;基准面积之内的安置房价格,按楼层从350元到580元不等。而在富裕的苏州农村,不少农房都在三四百平方米。这一安置标准,使不少农民住房面积大幅缩水。

在通安镇,戈兴根家在严山村387平方米的的祖宅,评估价仅15万多元。

浒墅关镇宏图新村57号的陆志良、王华英夫妇,2007年住宅(被评估为主房254.755平方米,辅房37.662平方米)拆迁后,房屋补偿价不到13 万,安置房仅210平方米。她家于1996年买地自建,位于宏图新村义桥头的408平方米楼房,也被认为属于一户两宅,只按实评估,不安置动迁房。

[责任编辑:huxx] 标签:俞根元 拆迁 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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