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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乡一体化反思:大规模群体事件持续半月 朝野震动(6)

2010年10月02日 09:34
来源:《中国改革》 作者:谢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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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待遇”

2007年的信访学习班,堪称地方当局维稳工作的一个“独创”

除了无法立案,俞根元未曾想到,用法律维权也会遭遇非常待遇。

2007年3月20日上午10点20分,俞根元在通安镇树山村一个建筑工地干活时,被警察带到镇湖镇西太湖边一幢别墅。

在别墅里,他被三人看管。其中一人说:这是全国范围内大的行动,带你到这里来,是学习16号市长令及江苏省信访条例。

21日早上,俞根元被带进另一个房间。有个领导模样的人发给他16号市长令和两本信访手册。俞根元问:此次学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否可以强迫他人进行学习?你们这是非法绑架。

在“学习”期间,俞根元多次遭到殴打。他曾企图自杀,也曾绝食抗议,直到3月27日被放出。

俞根元至今还记得,那个关他的地方是江苏省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太湖旁。

被关期间,俞根元收到一份通知:“按照中央、省、市要求,为进一步增强信访人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合法地进行信访活动,我办于2007年3月19日至4月3日举办第二期专题学习班。

结束“学习班”后,俞根元们先后向苏州市公安局报案,并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

2007年10月11日,虎丘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苏虎府查[07005])称:整个集中教育学习的方式、过程等没有出现非法拘禁、人身伤害等违法行为。

2009年5月5日,俞根元、陈建国、朱法明、宣卫明、沈小弟、张海明、薛素珍,就“信访学习班”非法拘禁问题,向虎丘区法院提起诉讼,未获立案。

俞根元的遭遇并非孤例。2007年2月25日,戈兴根被从通安严山村的家里带走。几十名警察、城管进门的阵势,吓坏了他89岁的母亲。16天后,戈兴根才被从三山岛放出来。没几天,母亲去世。

这是戈兴根第一次被关。此后,这个患有心脏病的老人,又被关了6次,达260多天。

[责任编辑:huxx] 标签:俞根元 拆迁 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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