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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谈网络支付限额:古今中外广泛使用


来源:凤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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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

【国家金融研究院在五道口成立】 

【清华五道口金融论坛现场图】

凤凰财经讯 由清华大学主办的“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于2014年5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凤凰财经作为唯一全媒体合作伙伴,为您全程实时直播本次会议。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在论坛上谈到今年3月中下旬对人民银行正在拟定中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关于支付账户单笔和月累计限额规定的讨论,他认为,虽然讨论沸沸扬扬,但明显属于非理性的、情绪化的讨论,毫无建设性和正能量。

他在谈话中还指出,限额规定作为一种结构性保护措施,无论国内还是国外,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在金融领域被广泛使用。不能因为涉及到热闹的互联网金融就妄加指责,全面、客观、 理智地进行研判才是科学和负责任的态度。

他还举例道,2012年美国颁布实施了JOBS法案,明确规定投资者年收入10万美元以下的,可以投资2000美元或年收入的5%,年收入10万美元以上的为10%。欧盟规定可充值电子货币(类似于我国的预付卡和支付账户)限额为150欧元;英国电子货币监管要求中规定电子货币账户余额限额为250英镑

樊爽文表示,就支付而言,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其相关建议中,明确提出应对网络支付账户的功能和交易金额进行限制;对支付账户进行限额管理,主要目的在于满足网络消费者基本需要的基础上,控制支付账户余额、增加交易透明度、满足反洗钱要求和保证客户资金安全。超过限额的交易可以利用银行的网上支付,因为它的安全级别更高,客户大额交易的资金安全更有保障。

相关专题:2014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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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an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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