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定之:强化资本监管成为危机后国际银行业监管核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蒋定之(图片来源:凤凰网财经)
凤凰网财经讯 由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和《财经》杂志举办的2010年第四届中国银行家高峰论坛9月17日在上海举行,凤凰网进行图文直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副书记蒋定之在论坛上表示,各国财务杠杆比率是造成本轮金融危机重要的元凶,强化资本监管成为危机后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核心。
以下为蒋定之发言实录:
蒋定之:各位来宾、朋友,上半场的演讲非常的精彩,朱民等一些嘉宾向大家传达了最新的信息。我从一个监管者的视角就一些问题来发表看法和大家讨论。什么问题呢?就是全球金融格局调整过程当中银行业监管的趋势,就这个问题来和大家一起研讨。
我们知道,眼下金融危机最困难的时期似乎已经过去,但是对于监管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制度设计却正在进入高潮,7月21日美国统奥巴马签订了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的法案。
第一,必然进一步的强化资本的监管,各国财务杠杆比率是造成本轮金融危机重要的元凶之一,所以强化资本监管已经成为危机之后国际银行业监管的一个核心,这个核心的内容,首先是体现在资本监管的风险覆盖范围,将会进一步的扩大,按照巴塞尔协议三,我们认为一些银行业务资本要求可能会增加到3-4倍,改革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方法也提高多重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资本要求,大幅度提高场外衍生交易。
第二,对于资本质量的监管要求将进一步的提高,进一步强调普通股和未分配利润在一级核心资本当中的主导地位,降低非普通股权的一级资本工具的权重,大家都知道,要引入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对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其他无形资产递延税资产8个项目,并且要求将他们从普通当中严格的扣解,这样使得资本的定义更加的透明,这些可以增加可靠性。另外一个方面,杠杆的监管指标将会得到很好的重视,为弥补资本充足率指标的不足,杠杆率监管直接将被引入应用,控制银行资产体系总量过分的扩张。这是其一。其二,我认为流动性监管将被进一步的视,从流动性角度看问题,这一轮金融危机,我认为是主要货币,主要储备货币国实行一个过度宽松货币政策导致全球泛滥的一种结果。对于银行的稳定性而言,我们都知道,过度依赖货币市场作为融资来源,这是非常脆弱的。危机以后,强化流动性监管已经被各国监管当局高度重视,形成广泛共识,也成为这次金融改革浪潮当中的一个很特殊的亮点。我以为重视和加强流动性监管,应当成为所有监管当局长期坚持的重要的内容,并且至少要求被监管的银行业机构做好对以下几个方面的事情高度的关注。1,要求银行建立明确的流动性管理方案,要求商业银行明确与其业务战略在金融体系当中的地位相称这样一个流动性风险容忍度。在紧急状况之下,解决流动性短缺的策略,并且将流动性管理的成本问题,收益问题,分配问题,到产品定价,业绩考核,高管薪酬激励制度的安排当中,这是一个问题。2、要求重要的金融机构建立最低限额的流动性缓冲机制,我们都知道,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要求储备一定对流动形资产,并对这一类资产的数额和质量有一个明确的底线性的要求,确保在市场低迷时期,我们大型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具有充足的流动性,从而从源头上面来遏制系统性风险的产生。3、完成一个体系就是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体系,为了确保银行具有应对流动性的弹性,降低对市场流动性的依赖度,监管部门继续坚持流动性比率,流动性缺口率等传统指数,我们将更加重视度量在短期压力之下,30日之内单家银行流动性状况为目的的这样一个流动性覆盖率。这两个杠杆率在巴塞尔委员会引起广泛的讨论,当然还没有最终形成很好的共识,但是加强的趋势应该说是非常明显的。
从环球金融监管的走向来看,宏观审慎监管必将进一步的被强化。本轮金融危机表明的一个问题,重视单体金融机构分析的化解和防范是非常不够的,远不足以确保我们的金融稳定,金融业具有天然的系统性这样的特征,任何一家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出现危机,都有可能产生一个蝴蝶效应或者是多米诺骨牌效应,从而引发金融的动荡。金融运行要有宏观的视野使着眼于对系统性风险的管控对于银行业监管来说,把系统风险纳入到金融监管的框架,建立宏观审慎监管制度,我以为是今后一段时期银行业监管重要的演进方向。目前至少在三个方面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首先要有全面覆盖的金融体制覆盖,将私募基金、对冲基金、信用评级机构等纳入我们的监管范畴,特别是要加强外部评级机构的监管,告诉我们要降低金融机构对外部评级的依赖程度。这个金融危机的教训告诉我们这一条,非常的重要,这是要有一个全面覆盖的金融监管体制。第二要重视逆周期的监管,金融环境和经济周期挂钩的监管制度安排,弱化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正反馈效应,要求商业银行在经济繁荣的时候,在信贷增长过快的时期,留存超额资本,用于吸收经济下滑,信贷紧缩时期跟银行业带来某种损失,以缓解经济周期不同阶段变更跟银行业经营带来的影响。要求商业银行要做好在经济上行时期增加积极的力度。另外要严格的监管大而不倒的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大,与其他金融机构相互关联性强,对于系统性风险大的特点,大而不倒的金融机构要接受更加严格的监管,为了限制这类机构过多的扩张,带来大而不倒的道德风险,所以对大型银行金融机构在进一步的资本金水平,杠杆比率流动性等方面提高对大型银行的一些复杂的要求,尤其是在资本覆盖方面。我们再看对于透明度要求的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信息的披露机制,信息披露的不足,使得投资者监管机构对衍生品无法进行分析,进而也无法进行有效风险管理和厌恶最佳管理时机,这也是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告诉我们的教训。对于金融市场,甚至制定者以及金融监管机构来讲,合适的信息覆盖范围和信息质量,是影响对它进行风险评估能力和监管能力的一个关键因素。解决信息缺口的问题,强化信息披露,我认为也必将成为今后国际银行业监管制度变革一个重要的走向。
吸取金融危机的教训,有哪些方面需要特别的强化呢?第一,要强化具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第二要提高对复杂结构性信用产品和柜台交易延伸产品的信息披露。第三要全面评估金融机构披露的信息,要客观、公正的评估金融机构发布的金融信息。增加对大型金融机构在风险暴露,风险管理模型方面的披露要求,特别是大型金融机构对其设立的结构性投资机构和特殊目的公司在内进行披露,要加强对复杂信用型的产品加强披露,让投资者了解其所含的风险,让投资者了解评估的准备度。我们对于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从而跟进一些监管措施,增强和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另外报告我的一个想法,从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来看,跨境监管合作必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面对金融高度国际化的现实,加强信息共享机制和危机处理机制建设,降低风险跨境,跨市场传递已经成为国际金融界主流的共识。当然我以为光有共识是不够的,形成共识是容易的,重要的是需要在机制上、制度上来做出合适的安排,我以为,要推动这项工作,建设日常监管合作机制应当加速,原则上应以某过监管机构作为牵头机构,与国际监管联席会议为主流的平台,以联合检查和国际跨境定期磋商为具体行事来建立东道国和某国监管当局一个日常的监管合作的常态制度安排。其次要提高各国法律框架的金融性,各国法律不尽相同,要提高相互之间的兼容性,这个问题是目前乃至于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跨境监管的有效因素,处置手段、存款人和投资人保护,信息披露,损失分摊机制等方面的一致性或者是兼容性,从而减少法律环境上面的差别和分歧,促进跨境银行的有效处置,包括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另外要深化多变的合作机制,各国监管当局要充分利用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委员会,金融部门评估规划和20国金融峰会等现有的国际合作平台,增进多变合作,力争研究出更多引领跨境银行业指引和最佳实践方法,进而推动了跨境监管合作的不断深化和有效性。
从监管制度改革走向来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被进一步的完善,我们知道去年4月、9月,金融理事会先后发布了一个叫做薪酬制度的稳健原则和执行薪酬制度的稳健原则的标准。在金融理事会发布这两个规定以后,相当多的国家也已经在此基础上制定适合银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包括我们国家在内的,我们银监会也出台了一个金融监管的指引,未来薪酬制度方向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个是实行薪酬风险调整制度。第二实行薪酬延期支付和追回制度。第三重视与薪酬管理有关的信息披露。主持人提醒我时间到了,我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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