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4月6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见附表)。
附表: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单位:%
|
调整后利率 |
一、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 |
|
(一)活期存款 |
0.50 |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
|
三个月 |
2.85 |
半年 |
3.05 |
一年 |
3.25 |
二年 |
4.15 |
三年 |
4.75 |
五年 |
5.25 |
二、各项贷款 |
|
六个月 |
5.85 |
一年 |
6.31 |
一至三年 |
6.40 |
三至五年 |
6.65 |
五年以上 |
6.80 |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
五年以下(含五年) |
4.20 |
五年以上 |
4.70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