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联系到的人在增多,将于明日开会研究对策。”5月13日,多位渤海银行信托股东对本报表示,不会放弃争取“同股同权”的努力。
渤海银行信托股东维权(参见本报4月13日《信托股东反对无效 渤海银行二次配股资金缺口5.95亿》等系列报道)正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
天津信托5月4日向受益人发出“《渤海银行股权转让规则及程序》表决意见情况通报”称:截至通告中规定的表决意见提交截止时间,爱托人共收到表决意见原件186份。其中124份表决票“同意”上述规则,信托资金合计56356万元,共收回不同意表决票62份,信托资金合计24616万元。另有14份信托合同的委托人/受益人未提交表决意见,信托资金合计4028万元。
这意味着,三分之二的信托股东同意将股权以不低于5元/股的价格对外拍卖,不同意卖的,股权继续由天津信托代持,但是已经被剥夺了参与配股的资格。
“继续争,争得过吗?”一位同意转让股权的信托股东表示,当天津信托和渤海银行将信托股东未获配股资格全部归咎于“银监会未批准”时,他就决定妥协了。
但是,蹊跷的是,渤海银行始终拒绝向信托股东展示银监会对渤海银行配股的批复文件,同时部分受益人一直在质疑,银监会批准了信托股东参与渤海银行第一次增资扩股,在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却为何不批准信托股东参与第二次增资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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