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以来,义乌市公证处人士进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下称“稠州银行”),为退股股东进行现场公证。
“股份都退了,签自愿退股的公证有意义吗?”多位退股股东表示不解。
“我们根据公司上市的要求进行股东整合,至于退股股东的公证手续,愿意签就签,不愿意签也没关系。”对此,稠州银行董事长金子军4月11日向记者解释称,“这都是自愿行为。”
稠州银行原本个人股东500多名,经过两年的清理,目前已经基本符合了上市公司股东不超过200人的规定。
不过,稠州银行此前“统一清理”的做法遭到了不少股东质疑(本报曾多次予以报道)。一些自然人股东认为稠州银行管理层借股权整合之名,参与股权暗送。不过,金子军对本报回应称,该行是依法进行的股权整合。
目前情况看,虽然有部分股东陆续被成功清退,有的已经去办理了公证手续,但尚有小部分“不合作”,稠州银行的股权清理难题仍未平息。
30万财政资金“暗路”
稠州银行前身为浙江义乌稠州城市信用合作社,1987年在义乌注册,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初设之时,由义乌县财税局预算外资金拨款30万元人民币用作注册资金。
根据当时的政策,政府财政不允许参与创办金融机构。不过稠州银行的运作,揭开了地方财政曲径进驻城商行的一条“暗道”。
对此,义乌市监察局2005年牵头组织专项调查组和律师就此30万元财政预算外拨入资金用作股本金做过调查和确认。相关情况被递呈浙江省工商局备案。
记者从一份当时的政府出具的《关于义乌市稠州城市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确认书》上发现,1991年,由于《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中规定,财政预算外资金不得用于投资金融机构,义乌县财税局将30万元投资划给隶属于当地政府的第二招待所服务部名下。
之后,这笔资金辗转不断。
1992年,义乌县财税局出具《股金过户通知书》,又要求将第二招待所持有的30万元股金过户到义乌市财务开发公司;1996年11月,经过增资扩股及股份送配,该公司共持有该社股金1054500元,1997年,义乌市财务开发公司将上述股金转让义乌市财税系统职工技协(下称“财税职工技协”)。
短短4年间,财政局的这笔股本金比入股时的金额增长了70多万。
2005年2月稠州银行首次股权整合启动时,按《增资扩股方案》1:5.5转增后,财税职工技协持有该社股金580万元,这比之前的100万又增长了近480万。
同年5月,在老股东清理规范中,由于财税职工技协的股东资格条件不符,办理了退股手续。
这是个人股东大规模入股稠州银行的节点。就在此时,稠州银行发动员工入股替补,银行那时非常主动。
2005年12月,稠州行和全国地方性金融机构改制类似,也首先成立了由当地政府出面,联合地方金融监管及相关的机构成立改制领导小组,启动首场大规模的股份整合。改制后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26200万元,总股份26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股东“被清退”?
个人股东对稠州银行股权整合的质疑,集中在该行上市前的梳理。
2009年前后,稠州银行还经历过一轮增资扩股。此轮增资扩股计划定向募集18692万法人股,到位后总股本达8亿股。经相关机构评估,稠州银行当时净资产约为11.78亿元,即每股净资产约1.92元,全年累计净利润2.29亿元。增发采取溢价募集方式,参照当时浙江省内其他城商行平均2倍左右的PB水平,确定每股4.5元。股份募集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
2009年3月,浙江省义乌市政府办公室一份通知称:稠州银行被列入义乌市的拟上市企业名单,稠州银行的股权关注度由此迅速飙升。
在接下来的股权清理中,一批社会自然人股东不愿意轻易退出。他们认为,稠州银行此后采取了强势的清股行为。
2009年7月20日,当地一报纸上刊登了稠州银行股权清理公告,公告要求该行社会自然人股东在公告发布后的三日内,到公司董办办理股权清理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参照2009年6月30日止每股4.5元价格统一清理。
同年的8月5日,又一则公告发布在当地报纸上。公告显示,稠州银行已对未主动来办理股权清理手续的原社会自然人股东所持有股份进行了统一清理。且要求相关人员于该份公告刊登之日起20日内依法主张权利,逾期不主张权利的视同认可本次清理结果。
“我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股权要被清理,也一直没接到任何参加银行股东大会的任何通知。”张向明等股东认为此强制清退并不合法。赶在稠州行声明的20天期限的最后一天,张在当地报纸上发布了回应该行的告示。
即便如此,稠州行依然没有停下股权清理进程。2009年10月13日,该行再次在当地报纸上刊登部分股东的“股权证作废公告”,共有36份股东证被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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