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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银行:讨债是法院认可的合法行为 假担保事件失实

2011年04月08日 15:58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陈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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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日前媒体报道的《汉口银行假担保调查:5527万元贷款暗箱操作》一文,汉口银行8日对外回应称该消息严重歪曲事实,对汉口银行声誉造成了极为不利的负面影响。

报道称,4月2日,武汉东湖宾馆内发生令人震惊一幕。一名身材高大的黑衣男子冲闯“全国城市商业银行第十一届发展论坛”演讲席,打断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蔡江婷部长的演讲,高声指责主持人汉口银行董事长陈新民在风险防范方面存在重大违规操作。

据了解,上述黑衣男子名为艾群策,曾为青岛万国宝通投资事务中心的法人代表。汉口银行表示,艾群策虽于2004年4月至2008年3月任武汉万国宝通法定代表人,但武汉万国宝通并非汉口银行客户,是在汉口银行追诉原长江城市信用社于1995年至1996年期间发放给思登达集团贷款(本金527.11万元)时,武汉万国宝通为思登达集团提供执行担保而承担了连带责任。该执行担保行为是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协调下做出的。

2010年7月7日,艾群策向汉口银行提出对武汉万国宝通名下土地为思登达集团债务提供担保及被查封情况的异议,要求汉口银行解除担保,将该土地退还至武汉万国宝通。此外,艾群策多次声称愿替思登达集团还钱但并无具体还款举措,随后到处宣扬汉口银行不愿接受其代偿思登达集团贷款,存在所谓的“不法内幕”。

对此,汉口银行称,该行曾多次向艾群策表明以下意见:一、武汉万国宝通为思登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执行担保,是在武汉市中院主持下的合法行为,文书上加盖有武汉万国宝通的行政公章,充分代表了武汉万国宝通的真实意思表示;二、艾群策如对执行担保事项存在异议,可以通过正常司法途径进行法律救助。此后,汉口银行曾约谈艾群策,但双方并未达成任何协议。

汉口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艾群策的核心利益是与思登达集团之间的股权之争,而非武汉万国宝通名下土地存在的担保和被查封问题。艾在未通过正规司法、行政渠道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擅闯全国城商行发展论坛会议现场,在银监会、全国城商行代表面前大闹会场,发表了极端不负责任的言论,极大地损害了汉口银行的社会声誉和公众形象。对此,该行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汉口银行:讨债是法院认可的合法行为 假担保事件失实 调查

汉口银行陷入真假担保案

1.您认为汉口银行的担保是真是假?
  是真担保,银行没有责任
  是假担保,银行弄虚作假
  不确定
2.您认为本次事件会如何发展?
  银行认错,赔偿客户损失
  诉诸法律,拖成马拉松式官司
  客户承认错误
  其它
3.中国的城商行风险控制情况如何
  良好,能够防御风险
  一般,需要进一步改进
  很差,经常出现风险问题
  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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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lei] 标签:汉口 银行声誉 银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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