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卢先兵 深圳报道
是一场虚惊,还是中国银行业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一次胎动?
2月15日,中国日报援引消息人士说法称,央行正在包括招商银行在内的数家银行进行中短期存款利率市场化的初步试点,该试点项目已启动至少两月。
报道称,试点项目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形成五年内中短期存款利率的报价竞价系统,以推广到其他经央行批准可自由浮动存款利率的金融机构。主要针对保险公司和其他通常有固定的银行大额存款的大型公司。
不过,当日招行多名高管对本报回应,目前其并未收到关于短期存款利率市场化初步试点的通知。在同样处于传闻中的北京银行,当日也有一名副行长称未收到通知。
广东金融学院副院长陆磊认为,无论传闻是否属实,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试点路径正应遵循中小银行和大额存款逐步延伸。他认为,“十二五”期间,中国利率市场化可以实现。
“现在还没有开始试点,上月全行工作会议召开,没有提及利率市场化事宜。”招行某分行副行长称。
不过,近年来,招行管理层一直在提未来利率市场化是大趋势,也为此在做准备。招行一名高管表示,该行在提升小企业贷款定价,建立评分系统,完善客户风险评价系统,优化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持续努力,中间业务占比不断提高。
央行行长周小川于去年12月公开表示,中国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应培育一些条件,之一是要有一个充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央行将批准具有财务硬约束的金融机构在竞争性市场中产生定价,而财务软约束机构将被排除在外,股份行和中小银行属于前者。
不过,在招行前述高管看来,今年并非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最佳时机,诸多条件都尚未具备。
其一,市场竞争环境不公平,国有大行依然享受政府扶持。如,如今存款紧张情况下,许多财政性存款、国有大企业存款都流入大银行,中小银行想多付出代价都拿不到。
其二,商业银行不敢承担风险定价的责任。未来利率市场化风险更在于银行有没有能力承担风险。存款利率提高了,银行能否以较高利率放贷出去,能否接纳高风险客户,都存在疑问。
其三,整个金融产品与服务价格体系没有市场化。如,中间业务定价依旧是受限,存贷款利率定价也没有参照物。
即便如此,但监管层和多名银行管理人士认为,十二五期间,中国应可实现利率市场化目标。
周小川也曾提出,十二五期间,央行将在划定范围、提供激励、加强自律的思路下,把利率市场化改革向前推进。
招行战略发展部副总葛兆强1月上旬撰文表示,从目前的情况和未来经济金融改革发展的趋势看,利率市场化有可能在“十二五”期间完全实现。
在陆磊看来,在具体定价机制上,可加速构建市场基准利率作为参照物,即完善银行间市场化利率收益率曲线和国债收益率曲线,从短期的、隔夜的一直到15年甚至30年的,产品发行全覆盖。这亦是国外利率市场化的经验模式。
发展进程规划虽美好,历史会否重演仍令人担忧。如,2008年10月央行宣布按揭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从15%扩大到30%后,一些银行立即宣布一律不加区分地按照“一浮到底”执行,以争夺客户。1999年央行试点保险公司协议存款业务以来,利率水平始终处于银行资金盈亏平衡点之上,与资金运用收益形成倒挂,对其经营效益造成了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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