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降低基金专户业务准入门槛

2010年11月02日 01:38第一财经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专户资格条件不再看基金公司自身净资产及资产管理规模

王艳伟

在试点运作近三年后,证监会终于降低了基金公司的专户理财资格及业务门槛。

昨日晚间,证监会网站挂出《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八条关于基金公司可申请专户业务资格的条件里,删去了对基金公司自身净资产及资产管理规模的规定,以及对基金公司管理基金的年限规定。

而按照目前执行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和《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基金公司要想获得专户理财资格必须满足的条件包括:基金公司自身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在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00亿元或等值外汇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2年以上且最近1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监管机构责令整改,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等等。

同时,征求意见稿第九条规定,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第十一条规定,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合计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而目前上述两项业务的最低成立门槛均为5000万元。

“意料之中。”民生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马永谙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如此表示。他认为,专户业务的门槛逐步降低,应该是一个趋势。“业务开展初期设高门槛,有政策制定初期谨慎和风险控制的因素在里面;而通过运行积累监管经验,逐步降低门槛,一方面能让更多个人和机构享受到特定理财服务,另一方面,也符合资产管理机构向更多客户提供丰富产品的需求。”

事实上,在过去两年多时间里,一些想进入专户理财市场的小基金公司为了突破200亿元门槛而想尽办法冲规模。华南某基金公司人士曾向记者透露,公司股东在今年初向高管下达的任务目标便是资产管理规模达到200亿元,否则“董事长和总经理都要下台”。这条门槛限制的取消意味着小基金公司终于可以在高端理财市场上与大基金公司分一杯羹。

不过,一些大基金公司在过去近三年的“练兵”里尚且失手,由于业绩低于客户预期而引来抱怨连连,小基金公司的资产管理经验又如何得到销售渠道和客户的认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金研究员认为,原则上应该是管理公募基金对基金公司的要求更高,至于市场是否认可,是市场的事情;而是否具备相应能力,才是监管层要考虑的事情。

此外,征求意见稿对专户计划的投资范围和限制也作出详尽规定,包括: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与上述征求意见稿同时发布的,还有《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征求意见稿)》和《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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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wang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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