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基金老鼠仓要堵不能疏
蒋悦音
在近期举行的“第九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上,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明确表态“基金业要坚守三条底线,坚决打击老鼠仓”:监部门今年已组织基金公司开展了坚守“三条底线”的自查活动,通过自查,多数公司健全了投资、研发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的制度管理体系,开展了围绕“三条底线”的合规的培训、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还加大了对基金管理公司“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的打击力度。
早在2009年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中,“基金经理老鼠仓”问题就已经被针对性关注,按照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有关投资管理人员个人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直系亲属投资等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冲突行为的管理,投资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因此在该指导性的说明条款用“框架”指明方向的同时,未来进一步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用详细说明去夯实基础成为一种必然。
关于基金经理的老鼠仓问题,一直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解决问题建议,利益疏导是其中的一种。因为股票型基金的基金经理自身的工作就是证券投资,而证券从业人员炒股是被禁止的,所以有建议认为应该让基金经理可以购买自己操盘的基金,这样就可以将基民利益和基金经理的利益结合在一起,从而有效解决老鼠仓问题。实际上,这种观点和想法是有“致命伤”的:老鼠仓的收益和一般正常证券投资的收益根本不是一个级别,老鼠仓的本质是利益输送和转移,所以此类“疏导”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严打才是基本配置。
此外,从正本清源的角度看,遏制基金“老鼠仓”问题的关键举措之一,还需从改变目前公募基金业的“无论牛熊、无论业绩如何,均旱涝保收”管理费收取模式入手,进而推动基金经理选拔机制和整个基金业的结构性蜕变成长。众所周知,温室里的花草虽然表面娇艳,但是很少有经得起风雨考验而不倒的,基金投资业绩的“熊样”和“百万年薪留不住,基金经理跳槽忙”等怪相不断,无一不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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