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李锐
昨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刊登公告,基金经理黄林因“老鼠仓”交易被认定10年市场禁入。不过,作为“老鼠仓”交易,证监会首次披露了黄林“老鼠仓”交易细节,详细程度前所未闻。
公告显示,就在2007年3月至2009年4月,黄林担任国海富兰克林中国收益基金经理期间,操作其控制的汉唐证券上海武进路营业部荆某账户,先于或同步于自己管理的中国收益基金买入并先于或同步于该基金卖出相同个股,涉及宁波华翔等股票8只,亏损54000元。
其中,以宁波华翔为例,公告显示,2007年5月29日,荆某账户买入1300股,同日,中国收益基金买入753650股;2008年4月16日,荆某账户买入17500股,而4月17日、18日,中国收益基金共买入460000股;2008年6月17日,荆某账户卖出5000股,而在6月20日中国收益基金卖出2258352股。
而在华发股份上:荆某账户三次提前买入,随后中国收益基金买入175056股,而在2008年1月7日荆某账户卖出1000股后,当天中国收益基金也卖出100000股。
此外,东软股份、华东医药、百联股份、岳阳纸业、振华港机、大族激光六只股票也出现荆某账户先买入,而后出现中国收益基金“抬轿子”的情况。
除上述抢先交易行为外,2009年10月30日,黄林将国富基金将要重仓买入个股的信息泄露给黄某,并明示黄某以当前价位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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