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丽萍:构建全方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证券时报记者 胡学文
本报讯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第六届中国国际期货大会上发言称,要建立系统全面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市场创新的基础。
宋丽萍表示,要达到上述目的,首先,要顺应市场需求,探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她指出,随着市场快速发展,金融产品的增加,投资产品风险特征与投资者风险承受力相匹配的问题日益凸现,需要相应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我国资本市场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新兴加转轨市场,以深市A股市场为例,个人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四成多,但其交易占比高达七至八成。针对创业板的风险特点,结合投资者的构成,创业板市场首次实行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创业板投资者中具有6年以上投资经验的投资者持股户数占比46.2%,大大高于主板的36.9%和中小板的37.3%;资产规模1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在交易中的比重为67.8%,远低于主板和中小板。
其次,要明确风险梯度,建立系统、全面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由于产品不断创新,产品风险类别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如何将各类金融产品,尤其是创新产品,按照风险程度进行归类,并制定相应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是市场各方的新课题。比如近年来发展迅速同时风险较高的私募股权投资,在鼓励发展创业投资的同时,如何确定合适的投资者进入风险更高的创业投资基金(VC)、天使基金,这是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从整体市场的创新发展来看,一方面需要对各个市场、各类产品自身风险程度有清晰认识,形成各市场、各产品之间的风险梯度;另一方面,针对风险高低程度,形成有针对性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投资者适当性不是对所有产品都设投资者限制条款,重要的是风险和限制性要求应匹配。
为此,宋丽萍认为,需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基础性工作:一是金融产品风险程度评估与归类到位,避免产品风险特征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之间的错配。二是建立统一、规范的适当性要求,提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第三,要发挥各方合力,全面提升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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