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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上调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一览

2011年06月30日 16:46
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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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10%—75=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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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yw] 标签:个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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