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晨)昨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组织开展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产品类型方面,明确为普通欧式期权。二是交易原则方面,规定客户办理期权业务应符合实需原则;只能买入期权和对买入的期权进行反向平仓,不得卖出期权;除特定范围的交易外,期权到期行权应采取全额交割。三是市场准入方面,外汇局对银行开办期权业务实行备案管理,不设置非市场化的准入条件。四是结售汇头寸管理方面,将银行期权交易的Delta头寸纳入结售汇综合头寸统一管理。
在期权业务的市场风险控制方面,外汇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些措施。第一,考虑到国内企业的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仍处于成长阶段,为避免过度承担交易风险,市场发展初期仅允许企业买入期权,禁止卖出期权。从国际经验来看,限制企业“裸卖”期权是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普遍做法。第二,坚持实需原则,为防止大规模的纯粹投机交易,企业开展期权交易必须有贸易、投资等真实交易背景。第三,加强对银行办理期权交易的监管。一是严格市场准入管理,要求银行必须具备3年以上的远期交易资格,确保参与银行具备必要的交易经验和风险管理能力。二是将银行办理期权业务纳入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情况考核范围,全方位加强监管。
外汇局表示,《通知》的发布,有利于形成完整的期权市场结构,完善国内外汇市场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体系,进一步便利企业、银行等市场主体规避汇率风险,有利于不断推进国内外汇市场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解读
意在约束人民币升值预期
中国外汇投资研究院院长谭雅玲认为,监管机构之所以选择在这一时点推出人民币对外期权交易,主要是因为目前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谭雅玲表示,这一产品的推出既能对人民币升值预期起到约束降温的作用,也有风险控制方面的考虑。
根据通知,银行只能办理客户买入外汇看涨或看跌期权业务,除对已买入的期权进行反向平仓外,不得办理客户卖出期权业务。谭雅玲认为,对期权卖出加以约束,能对人民币升值起到降温的作用。
便利银行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分析人士指出,开展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有利于完善国内外汇市场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体系,丰富了衍生产品种类,便利企业、银行等市场主体规避汇率风险。
渤海证券宏观分析师杜征征表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可以规避汇率风险。例如,企业可事先支付一笔期权费,购买一种权利,使得企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后可以约定汇率结汇,若到时候汇率与企业预期不一样,也可以选择不“行权”,只是损失这笔期权费;但若外汇波动厉害,企业就能以约定的较合适价格进行换汇,直接锁定了外汇敞口风险。
欧式期权风险较小
此次推出的为人民币对外汇的普通欧式期权,即买入期权的一方只能在期权到期日当天才能执行的标准期权,区别于可以在成交后有效期内任何一天被执行的美式期权。建行高级研究员赵庆明指出,欧式期权风险较小,利于企业进行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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