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月份我国CPI同比上涨4.9%,环比上涨1.0%。备受关注的新权重调整的方案也随之公布,食品权重降低2.21个百分点,居住权重提高4.22个百分点。
从近年惯例看,统计部门对在CPI构成中各类产品价格所占权重的调整一般遵循“每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的原则,今年是进行较大调整的年份。国家统计局总统计师鲜祖德此前表示,CPI新的统计权重方案符合最新消费结构的实际情况,只会更客观全面地反映消费和物价变化。
根据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的消息,本次CPI构成成分权数调整的幅度并不大,但涉及对比基期、权数构成、调查网点和代表规格品的调整。其中,居住和食品消费价格是CPI各权数调整幅度最大的,具体为:居住提高4.22个百分点,食品降低2.21个百分点,烟酒降低了0.51个百分点。8大类构成中,其他5类的调整幅度均低于0.5个百分点。
本次最引人瞩目的是食品权重降低2.21个百分点,而食品价格一直是我国历次通货膨胀的催发因素,在我国CPI构成中的权重大约在33%,其权重的下调会弱化CPI的季节性特征,至少会拉低1月份的CPI水平。
对于权数调整对1月CPI数据的影响,国家统计局称,利用2010年旧权数构成和2011年按新权数计算出来的8大类别价格指数对1月份的总指数进行了预算,结果是同比涨幅为4.918%,比用新权数计算的同比涨幅4.942%降低了0.024个百分点,环比数据减少0.049个百分点。也就是说,今年1月的CPI无论用新旧权数哪套系统来算,都没有“破5”。 (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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