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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在新旧能源过渡时期,我国目前能源问题集中反映在哪个层面?
黄鸣:“十二五”期间,全球各国都在寻求能源与环境的解决之道,我国经济转方式、调结构从根本上说也是这一目的。我们正处于传统能源向新能源的大变革时期,传统能源的应用以节能减排、低碳、微排等形式进行改造完善,新能源的比例则在不断增加。
目前,我国的能源格局仍是以石油、煤炭等传统能源占据最主导的地位。但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崛起,城市工业化、农村城镇化水平的不断加强,作为能耗大国的中国,从长远来看传统能源的供给满足不了经济增长所需的庞大需求。以农村为例,如果9亿农民全部住上新楼房,家里“电器”十足,即使全球的传统能源消耗光了也无法满足9亿农民的能源需求。而城市工业化所带来的能源需求更是远远超过了新能源的增速。
经济观察报:新能源产业发展缓慢,主要纠结在什么地方?
黄鸣:我认为,新能源发展瓶颈在于终端应用领域。这其中,有产业自身的原因,也有宏观的环境问题。
目前,我国建筑能耗约占中国全部能耗的1/3。若能让建筑节能率达到65%,每年至少节约5.8亿吨标准煤。但实际上,无论是建筑节能,还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发展都十分缓慢。
太阳能被公认为最有可能替代石油、煤炭等传统能源的未来人类主流能源。但如今太阳能的终端市场应用正在被边缘化。所有太阳能热水器制造商在城市中都面临一个共同的困惑——越来越多的城市社区拒绝安装太阳能。不仅仅是一、二、三线城市,包括一些县城也都以高盘楼为主。如今太阳能被赶到农村的角落里,这是中国的现状。
经济观察报:作为 《可再生能源法》的推动者,这部法规颁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转,你认为,有何需要调整之处?
黄鸣:我在今年的人代会上也提出了提案,《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实施多年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暴露出存在的缺陷,有些甚至严重阻碍着可再生能源的推广普及。
特别是第十七条第四段最后一句话,“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实际情况是,所有的人买房子,都有一个约定,就是“不准私搭乱建”。而太阳能也属于私搭乱建。
以前,业主和社区打官司还有输有赢,但这一条却成了拒绝太阳能进小区的挡箭牌,甚至成了一些司法部门判决业主安装太阳能案败诉的依据。《可再生资源法》最初是我的提议,可结果让我很郁闷。
同时,由于《可再生能源法》尚未制定实施细则,缺乏对电网公司的合理持续性激励,光热发电还没有有关优惠政策;风电和光伏发电因为输出不稳定而难为区域电网企业接受,挫伤了企业投资的积极性;一些国产的新能源生产装备无招标特许权;从国外引进国内已有的设备和技术,反而可以享受关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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