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3月5日北京消息(记者 王浩) 近年来,我国各类民事侵权与赔偿案件,每年的涉案金额高达5900多亿元。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险集团董事长吴焰建议,积极推行责任保险制度,尤其是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这对完善公众权益保障和矛盾调和处理的市场化机制具有重要作用。
吴焰委员首先对责任险这个概念做了解释:从事特定的活动,如果你可能会造成第三方的损失,从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就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
吴焰介绍,责任保险能够在损害补偿、公共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以及社会关系管理中能够发挥很重要的作用。从国际上来看,在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责任险都很发达,比如在德国,如果一个企业被评估有环保风险,那就必须要上环境强制责任保险,否则是不会发营业执照的,这也为日后的环境保护加上了一份保障。
吴焰说,依据国外经验,责任险的发展都是依靠建立法定责任保险制度来加以推动的。而随着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实施,法律环境已经具备,因此他就建议,我国应该大力推行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发挥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通过引入责任保险机制,推广和发展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火灾公众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医疗责任等,可以有效保障民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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