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蔚华委员:在《巴塞尔协议Ⅲ》之前,一般人都还认为支持中小企业是一种履行社会责任的事。但实际上我感觉,一方面确实体现社会责任,金融机构需要对中小企业负责;但现在看来,在资本约束的情况下,银行的转型要求自身必须选择资本消耗少,收益率高的生存方式,也必须在面对风险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自己的风险管理能力,以应对未来的市场化。所以,从这个角度上看,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不仅仅是履行社会责任那么简单,对银行自身的发展和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都是件好事。
另外,中国的中小企业发展潜力是无穷的,需要中国的银行来挖掘潜力。但是,我也曾提到过,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银行是个重要力量,也不是全部的力量,现在银行融资占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90%以上,因此我们还要培养直接融资市场,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多渠道拓宽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三问:既然那么多商业银行都有开拓中小企业融资的计划,为什么还会存在如此普遍的融资难题?背后的制度性约束在哪?如何突破?
马蔚华委员:现在主要的问题,比如说,拨备政策,能否进一步灵活快速;对向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能不能适当减免一些税收以资鼓励;政府能不能建立一些风险基金,当出现不良贷款时,政府能够和银行一起分担,给予一定的补偿?这些都是四两拨千斤的事。现在由政府出面组织的担保机构已经建立起来了,这两年正在完善,这些都是措施。
还有一条,《巴塞尔协议Ⅲ》实行以后,涉及小企业担保问题比较苛刻,能不能在《巴塞尔协议Ⅲ》的框架内,在对小企业贷款风险资本的度量上,给予一些倾斜。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其实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现在各个国家在中小企业融资上各有各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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