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限购令将有可能被地方化解。以天津为例,2010年10月份出台的“限购令”,其限购的范围仅仅是“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市内六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市内六区的成交量仅占全市成交量的30%左右,投机空间有限,加之政策所言“新购”并未提及目前已拥有房产数量,所以限购令的效果甚微。这样即响应了中央的号召,又不损害自身的利益。
业内专家表示,出于确保自身财政收入的现实考虑,地方政府想方设法在维持房地产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寻求土地的高溢价,也情有可原,除非利益各方找到了均衡的替代方法。
减少政策的副作用
然而木已成舟,不管存在怎样的争议,限购令都将执行。姜伟新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后表示,限购令目前没有停止的时间表。但政策怎样优化,可以减少副作用?
上述著名经济学家认为,政府限制买房,钱还在公众手里没办法流出去,“限购令”只是一个“堵”的办法,解决问题并不只有这一条路。他指出,从宏观上讲,中国目前内需不足,不得不靠出口、低汇率维持经济的高速增长,买房买车刚好可以扩大内需,因此“堵”不是办法,应该用“疏散”的办法来解决问题。
不止一位两会代表提出了应该限售不限购的方式。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指出,他认为应该换一个思路,即把限制购买改为限制出售。他表示,公民有购买房屋的权利,不能有地域歧视,限购作为短期政策可以,但作为长期政策不行,应该把限购改为限售。买房子之后再卖要受限制,比如,如果一年之内就卖,就要按房价的16%征税,第二年卖则可以降低为12%。
对此,华远地产董事长也持相似看法。他以“堵与疏”为题,提出了限购不如限售;限核心区不限边缘区;限制小户型购买而不限制大户型购买;限低价格的住宅购买不限高价格。他同时提出疑问,北京出台的政策就明显的被认为不是为了防止房价的上涨,而是为了限制人口的增长,而一个限制了人才流动的城市又怎么会成为现代化的世界城市呢?而如果限购除了在短期内降低了市场的销售而没有给民众带来居住条件的改善、没有满足增长中的消费需求,并造成了更不利于经济增长时,又会如何呢?
任何政策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在市场干预未收到明显成效的时候,行政干预就会祭出。这也是转型时期经济发展和产业成长的悖论,无奈而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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