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代表委员热议民间借贷“阳光化”

2012年03月06日 13:05
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文帅、刘凡、刘诗平

字号:T|T
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王文帅、刘凡、刘诗平)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大背景下,民间融资日渐活跃,积累的金融风险也备受关注。如何将“地下”野蛮生长的民间融资转到“地上”理性发展,成为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的热点话题。

民间融资活跃 亟待规范监管

当前我国民间融资非常活跃,呈现出总量大、主体多、利率高等特点。全国人大代表、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晓端表示,民间融资有着积极作用,其借款的便利性有利于解决个人与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弥补正规金融的不足;但也存在不少负面效应和风险隐患,特别是欺诈性集资的危害,已对社会的健康运行形成重大影响。

2011年,温州爆发民企债务危机,“跑路老板”等词汇见诸媒体,民间借贷积聚的金融风险备受关注。此外,江苏、内蒙古、山西等省份也出现愈演愈烈的“高利贷”之风,资金层层转贷,利率节节攀高,不断推高金融“堰塞湖”的潜在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认为,温州出现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温州“两多两少”的尴尬局面:民间资本多而投资渠道少、民营企业多而信贷融资少。从民间资金供给方来看,由于楼市限购、股市低迷、存款负利率,民间投资渠道变得越来越窄,为追求更高的收益率,大量资金流向民间借贷领域;从民间资金需求方来看,借贷主体多是中小企业,在正规金融体制内融资困难,不得不向体制外寻求融资。

“正是因为民间资金供需双方各自面临的困境,导致供需双方转向民间借贷领域,较大的供需缺口使得民间资本呈现‘高利贷’化。”辜胜阻说。

当前,我国对民间融资的监管非常缺乏。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说,目前有关民间融资的法律内容散落在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以及行政规章、司法解释中,缺乏专门法律和明确定义;政府缺乏对民间融资的监控,无法制定相应的风险分类和监管措施;基本上只有对“非法集资”的处置,缺乏针对民间融资的管理。我国民间融资事实上处于“无立法、无统计、无监管”的“三无”境地。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liuxd] 标签:民间融资 民间借贷 民间金融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查看跟帖]我要跟帖 0人参与  0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自动登录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同步到微博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

  • 单日流入资金最多个股
  • 明星分析师荐股
股票名称 股吧 研报 涨跌幅 净流入
复星医药 股吧 研报 2.54% 82180.60万元
天山股份 股吧 研报 -2.21% 56006.18万元
京东方A 股吧 研报 3.63% 54386.33万元
隆平高科 股吧 研报 7.90% 52767.97万元
智飞生物 股吧 研报 -2.57% 47914.52万元
天邦股份 股吧 研报 8.00% 47535.05万元
北大荒 股吧 研报 8.85% 45487.80万元
中国联通 股吧 研报 4.12% 43193.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