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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超标电动车”,“标”在哪里?

2011年05月30日 16:54
来源: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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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继2009年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暂缓执行后,近日,国家公安部等四部委联合下文指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

千龙网: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应简单限期淘汰

电动车有时使用机动车道的现象固然存在,与此同时机动车使用非机动车道的现象也有,而且电动车有时使用机动车道,很大程度上与当前部分城市街道机动车道越修越宽,而非机动车道越修越窄,部分道路甚至根本就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有关。至于电动车闯红灯现象,则属于城市道路秩序管理问题,需要交管部门强化对于交通秩序的管理,而与是否该对电动车进行限制无关。

荆楚网:是电动车超标,还是国标滞后?

限制电动车生产、行驶的声音,近年来一直没有间断过,两年前拟出台的电动车新国标,在社会的一片反对声中终于没有出台。目前又要淘汰“超标”车,不仅车企及行业协会会感到压力巨大,可能又会引起民众的反感。矛盾或就在于如何看待这个“标”字上。

经济参考报:普及电动汽车并非遥远的梦

东日本大地震受灾面积很大,道路设施遭受严重的破坏,由于物流出现困难,除了日常用品难以满足供应之外,汽油短缺一时成为严重的问题,很多汽车因为没有汽油只能趴窝,大量救灾物资无法及时送到灾民手中。然而,与道路设施的修复相比,恢复电力供应速度要快得多,电动汽车可以尽快派上用场,在灾区没有恢复供电时,也可以到灾区的周边地区充电,然后开到灾区,运送救援物资。总之,在其它汽车因汽油不足,使用受限的情况下,电动汽车在救灾活动中满负荷运转,让灾民对电动汽车刮目相看。

武汉晚报:管好电动车需走出两大误区

既然“大量‘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为什么只想到从生产环节提升标准,不想想是否该把电动车作为交通参与者的一个大类,从路权保障的角度,研究一下“电动车专用道”的可行性呢?从丰富出行方式,改善出行条件,缓解交通拥堵等各个角度来说,这样的设想其实并不算奢侈。

长江日报:淘汰“超标车”是否太心急

现在的问题是,在新国标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四部委要求用旧有标准来进行规范,并且使用“限期淘汰”这样强硬的手段来整改“超标”电动车,是不是有些太过心急?依此标准评判,在用电动车应被“限期淘汰”的比例即使没有百分之百,大概也有百分之八九十,对于超过1.2亿的电动车用户来说,这是否有点民生意识缺失?

CE编后语

电动自行车在我们国家是新生事物,所以社会管理也要有新办法。如果社会管理不能适应这些变化,肯定也会带来新问题。社会发生了变化,而管理还是墨守成规,想通过抑制社会变化来取得平衡,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的。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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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angtao] 标签:超标 电动车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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