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体制改革的最佳突破口是司法体制改革

2010年11月18日 20:10大江网—江西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章武生在《北京日报》撰文指出,近年来,理论界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下一步的突破口问题提出了不少具体的方案:一是将党内民主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政治体制改革先从党内搞起,风险比较小,而且把党先搞好,后续的改革包括理顺党政关系、实现党政分开以及国家机关的改革,推进起来就会顺利得多。二是将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将“人大民主”作为中国政治发展的重点。三是将选举制度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扩大直接选举,坚持差额选举,适当采用竞选制,让候选人通过媒体或面对面与选民交流,使选民了解候选人,更好地行使选举权。

以上方案和主张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是有积极意义的,应当积极探索。但同时也应看到,这些改革方案要取得大的突破也是非常困难的。从政治体制改革先从党内民主搞起的主张来看,其在国内外既无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又缺乏可操作性;从选举制度的改革来看,适当采用竞选制,对遏制腐败等问题肯定会有较好的效果,但由于此种改革的力度不可能太大,否则,就可能出现大风险;至于加强人民代表大会本身的权力,由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党对干部管理制度的改革是连在一起的,这就决定了其只能是渐进式的发展,而不可能在短期内取得大的突破。

因此,目前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最佳突破口应当是司法体制改革。过去的不少改革措施收效不大,与忽视司法的价值是有密切关联的。放眼世界历史,司法在政治发展中的价值已被很多国家的政治实践反复证明。任何政治系统的制度化和法制化过程都不可缺少它的司法结构和功能,并且无论从理论抑或经验上来看,结构合理、功能正常的司法还构成了制度化和法治化的主导性力量。基于这样的认识,有学者提出了中国政治发展的理想模式,即经济发展——法制和司法改革——法治建设——自由权利与公民社会——民主选举——行政与政治革新——经济发展。在这个发展的“链条”中,司法改革处于基础和前提的地位,而司法改革的重点又是司法体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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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指出   编辑: wang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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