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串通绿豆涨价企业到期不缴罚款将被强制执行

2010年07月20日 05:25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社北京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光远19日表示,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多家串通绿豆涨价企业若拒不缴纳罚款,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张光远说,国家发展改革委正按照法规定律履行处罚程序,已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相关企业。如果企业拒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依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50条,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企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为了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快速而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的行为,稳定通胀预期,发展改革委拟订了《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这份规定,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最高限额比现有法规允许的最高额增加了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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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wang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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