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变身市场煤的轨迹
为堵塞“电煤入市”源头,国家发改委在2010年12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中不仅规定煤炭合同价格、铁路运力配置维持不变,同时明文要求除供需企业和铁路、交通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在合同上盖章。
对于发改委此举,张琼不以为然,“即使国家想堵住源头,但电厂亏损加剧,差价那么大,电煤倒卖现在是他们手中最大的资本,获利的也不仅仅是买卖双方,这是利益链条上各取所需的事情。”
对于电煤转型市场煤,业内人士指出煤矿本身也存在问题:“有些合同电煤是煤矿明知会流入市场交易的情况下发出的。”
张琼亦对此作了印证:“比如说重点合同价格是500元/吨,市场煤是700元/吨,矿上相关负责人要求按500元/吨开票,但却要求中间商以580元/吨交钱。那么,80块钱/吨的差价是小费,流入了个人腰包。”
他向记者展示了电煤“变身”市场煤的轨迹:“拿到电煤合同后,作为贸易公司,减去拉货时给煤矿负责人的费用,我再加到650元/吨,毕竟是合同煤,有些还是重点合同煤,这样还是比市场价低。”
业内人士表示,包括五大发电集团在内的电力企业,一般都与私营煤炭贸易公司联营,委托这些贸易公司代为采购所需煤炭。
正是这些“中间人士”在倒卖合同电煤,中间商往往会在重点合同电煤和市场煤两者价格之间再确定一个价格,从而保证几方多赢。
张琼说:“下游的中间商再次转手到电厂、化工、钢厂等企业时,再次加价,就这样,合同煤在几经倒手后,从价格上完全变形为市场煤价。”
张琼说:“现在只要你能弄到电煤合同,现场就可以给你每吨100块。”
“市场经济条件下,和老百姓做生意一样,电煤交易中的各方,谁都想挣钱,提升利润。”霍州煤电一位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对于电煤买卖的主体,一位市场观察人士认为,不管中间商通过什么渠道获得电煤合同,因为电厂、燃料公司都需领导签字,在当前电力企业亏损的状况下,甚至有部分发电企业倒卖合同煤以降低亏损。
当晚9点50分,与记者的谈话已临近尾声,张琼略带兴奋地说:“这些都是电厂内部分人与煤贩勾结,没有特殊关系,很难插足。”
电监会调研:合同兑现率下降
5月2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5月上旬,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安排华中电监局在湖北、江西两省选取了两家百万以上装机的火电企业开展调研。调研发现,除市场煤炭价格涨幅较大、部分重点煤矿变相涨价外,火电企业煤炭价格的重点煤炭合同签约量减少、兑现率下降,市场煤量增加。
中电联权威专家统计显示,电煤合同的履约率呈不断下降趋势,2010年30万吨以上重点电煤合同兑现率不足50%。
上述行业人士表示:“不管怎样,兑现率低,统计差异,将直接影响到火电企业发电,加剧当前电力供应紧张。”
中电联预测数据显示,2011年全年,我国用电量预计在4.7万亿千瓦时左右。火电发电量约占全部发电量的80%。也就是说,2011年全国火电发电量预计为3.76万亿千瓦时。
按国家发改委要求,目前火电厂每千瓦时供电煤耗为360克标准煤,即1吨标准煤可发电3000千瓦时。
经过换算,2011年我国火电厂需要至少12.5亿吨标准煤。国家发改委规定的3.8亿吨重点电煤合同与之相差8.7亿吨,电煤缺口至少占需求总量的69.6%。
为抹平电煤缺口,有交易商透露,五大电力集团每年购进市场煤的比例至少在60%以上。“合同履约率比较低,且合同煤的煤质较差”,五大电力集团之一的一内部人士证实,“市场煤的煤质相对较好,很大一部分我们也是通过中间商购买。”
同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潞安环能(601699,SH)公司今年合同煤坑口价每吨440元左右,市场煤坑口价约520元~560元。而一季度煤炭平仓价均价为每吨830元左右。数据换算显示,中间环节占到了煤价的36%左右。原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翟若愚曾公开表示,燃料成本占全部发电成本的70%以上。
业内人士指出,电煤被倒卖流入市场,同时电厂存煤不足;电厂为维持生产不得已购入高价市场煤,在错综复杂的电煤局势之下,这一毒瘤为当前发电企业持续亏损埋下“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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