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于华鹏/文 相对于发电企业的两难和电网企业的损益结合,在“电荒”链条中,政府有关部门的角色也十分显要,它们穿插在电荒的各个角色之间,完成均衡各方利益的安抚工作。
所谓政府有关部门,即与电力有关的政府部委和单位,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国家发改委,中国最高、最大的价格主管部门。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煤炭价格、煤电联动、电力发展规划等等,都来自于这个交织着诸多裁定权的部委。
我们可以回眸一下今年“电荒”的始末,不难发现它穿梭其中出现的身影。3月底,浙江和江苏等地陆续传出缺电预警。进入4月份,国家发改委主管煤电运行的副主任刘铁男携涉及多部门的“能源团队”先后对大唐、华能、华电、国电等主要发电集团和山西大同煤矿集团等煤炭生产企业和主要产煤大省进行了调研。
4月10日,国家发改委便秘密上调了山西、青海、甘肃、海南、陕西、山东、重庆、河南、湖北、四川、河北、贵州等12个省份的上网电价,平均上调1-2分钱。
此后,受该消息刺激,煤炭价格飙升25元,以秦皇岛5500大卡动力煤平仓价为例,从平均785元每吨一下涨到810元,相当于上网电价提高1分钱。
煤价的“联动”顿时让稍微缓解亏损的火电企业再次回到调价前的原点。于是,4月27日,发改委价格司开始约谈大型煤炭企业,就保持市场煤炭价格稳定进行沟通。
然而单边上调上网电价,无异于将发电企业的亏损转移到了电网企业,于是,日前发改委宣布除上述12省外,湖南、江西和安徽三省同时上调上网电价,不仅如此,从6月1日起,15省的工商业销售电价也相应调整1.67分。
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煤炭企业,发改委斡旋在三方之间;约谈、调整电价,发改委采取刚柔并施,协调和平衡着电荒两边的杠杆。
而这种平衡术背后,其实是煤电联动和电力体制改革停滞的后果,如果不从体制上改变现有的电力发展方式并实行市场化,平衡术总有失灵的一天。
按照2004年制定的煤电联动政策,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
然而政策制定后,迄今7年只联动了5次(加上今年的15省上调电价),2005年的5月的第一次煤电联动,比较按时,当时电价上调了2.52分,随后11月份再次满足了联动条件,但却未执行。直到2006年5月,第二轮煤电价格联动才打开。
此后又沉寂了一年多,直到2008年,才再次打开联动窗口,一年两次联动,但联动幅度较小,未能填补火力发电和煤炭的价差,致使进入今年后,由于火电建设不积极,火电装机增加不多,发电积极性也受到较大影响。
其实,每一次电力出现紧张问题,煤电联动和电价问题都会被搬出来讨论一番,然而讨论过后,却是雷声大雨点小。不过可喜的是,我们看到发改委,特别是其主管煤电运行副主任刘铁男在兼任能源局长后,开始侧重煤电政策和发展的改革,或许,煤电联动和电价改革会有新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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