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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严查电煤跟风涨价 最高罚款5倍

2011年06月03日 09:11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于祥明 叶勇 周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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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于祥明 叶勇 周翀

电价适当调整之后,特别要严防煤价跟风上涨。

2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国家发改委将加强煤炭价格监管,对煤炭主产省区组织开展涉煤炭价格专项检查,最高或处以5倍的罚款。业内人士指出,能否有效保持煤价平稳,不仅事关全社会用电平衡,更影响到整个经济平稳发展,结构调整的大局,因此发改委绝不会“手软”。

自本月1日起,全国15省市非居民销售电价每度平均上调了1.67分,煤价应声走高。截至5月31日,环渤海地区港口平仓的发热量5500大卡市场动力煤的综合平均价格报收837元/吨,比前一报告周期上涨了5元/吨,连续第十一周上涨。

眼下,国内重点电煤合同价格(约570元/吨)与去年基本持平,但市场价格涨幅较大。同样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为例,其发热量5500大卡平仓价格年初为779吨/吨,较去年同期上涨约100元/吨。5月又较今年初上涨了58元/吨,涨势强劲。而且,今年以来国际煤价一直在高位徘徊,使得国内煤炭进口量大减,也给国内市场造成压力。

包括招商证券(17.52,0.00,0.00%)在内的众多券商分析报告普遍认为,未来气温走高,居民用电增加,工业用电保持高位,而长江中下游地区干旱,水电出力不足,多种因素使得未来动力煤需求旺盛,价格还会继续走高。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改委一方面督促产煤地区、煤炭企业努力增加生产,另一方面将“监控煤价”作为重中之重。业内权威人士告诉记者,“早在去年底时,发改委就已经发文要求,2011年重点煤炭企业电煤价格,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但是,在巨大的价差利诱之下,在重点合同电煤中,也存在掺杂使假、降低热值、扣减合同量等变相涨价行为。”

因此,在电价调整之后,要把稳定煤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防止煤炭企业趁机涨价。据悉,5月上旬,发改委、铁道部会同有关行业协会已经组成联合检查组,赴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煤炭重点产区,对电煤合同做好重点检查,对违法煤企最高处5倍罚款。

另据记者了解,发改委价格司还约请了神华、中煤、同煤、伊泰等煤炭企业进行座谈,要求其发挥示范作用,带头稳定电煤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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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eqy] 标签:电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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