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将达成食品安全协议 日方人员可进入中国工厂检查

2010年01月26日 14:10青年参考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特约记者 陈治位

据日本《产经新闻》1月21日报道,中日两国政府即将签署一份旨在确保食品进出口安全的协议草案,目前草案内容已大致明了。报道称,两国签署协议的目的,是为缓和日本消费者自“饺子事件”以来,对中国食品的抵触情绪。根据协议草案的有关规定,日方可以进入中国工厂内部检测产品质量,检测对象除食品外,还包括食品添加剂、包装、容器及婴幼儿玩具等。

该报道称,本次签署的协议,是去年10月由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在会见温家宝总理时提出,经两国政府共同商定的。在“毒饺子事件”整两年后,中日两国官员终于就签署协议达成一致。进入他国工厂检查,必须得到所在国政府的同意。依据草案,当中国的对日食品出口商出现问题时,在获得中方许可的条件下,日方可派遣政府官员亲赴现场,了解实际情况。草案内容还包括,当中日任何一方发现问题时,都应立即向对方通报,并提供商品原产地、生产商和物流状况等相关信息。此外,双方同意每年定期举行一次部长级会议,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行动规划,再由出席的两国负责人核定细节并付诸实施。安全问题的原因调查及对策探讨,也被纳入双方的合作范畴。

“饺子事件”始于2008年初,其导致10名日本人中毒,虽然至今并没有证据显示是中方的问题,但仍然严重损害了中国产品形象,一度导致两国国民好感度大幅下挫,并引发政治纠纷。据《青年参考》报记者了解,允许外国政府人员进入国内工厂检查,在中国尚属首例。

在中国与其他世界主要经济体的食品安全合作中,对日合作无论是深度广度,均处于突出位置。2008年11月19日,依据此前的双边协定,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北京办事处成立,负责输美产品的质量检验,这是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第一个海外办事处,此后,该机构驻上海、广州办事处先后揭牌,与之对等,中国驻美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也于同期筹备。即便如此,美方尚未获得工厂内检查的特权。

而在欧洲方面,2006年1月16日,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与欧洲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签署了《关于管理合作安排的谅解备忘录》,定期举行“中欧食品安全和国际贸易与标准化组织(SPS)联合委员会全会”,但彼此并无常驻机构。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已超越国境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可以预计,国际间食品安全的合作强化将成为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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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wang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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