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质监局规定媒体采访必须先审批遭质疑(3)
法律界人士
媒体监督政府无须“预约”
湖南省质监局设置“审批”制度来应对媒体采访,这种做法是否合适?社会各界意见不一。
“采访还须领导层层审批这种规定非常可笑。”记者在与其他媒体记者交流时发现,对于湖南省质监局设置的采访审批制度,众多媒体记者都持反对态度。
“一些突发事件是不能预见的,如果突发事件都需要审批才能够采访,信息就被延迟了,对公众知情权是一种损害。”供职于湖南省某都市报的记者小蒋说。
小蒋认为,湖南省质监局的这种做法是对新闻采访自由的限制。这项规定使质监部门便于掩盖一些他们做得不妥的事情。某些涉及社会总体利益、公共安全的情况需要湖南省质监局统一部署再发布消息,是应该的。但是,把针对特殊情况的做法普遍化,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
“有些涉及市民切身利益的,而不对全社会安全造成威胁的,应该马上公布,还需要写什么申请呢?”小蒋说。
长沙市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向林认为,如果是关系到国家和公众利益的问题,应该可以按照这个规定来实施,找统一的发言人,对外发布消息。但向林同时认为,如果只是为了维护某部分机构或个人的利益,当然就不应该这样做。
“这样公众就没有了知情权。如果相关部门认为新闻媒体的报道失实或者侵权了,政府部门可以出面澄清,也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向林说。
张伟认为,政府部门都有义务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这种监督只要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就无可非议,是无需预约的。(赵文明 阮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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