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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府决定自今日起实施3个月临时价格干预

2011年04月19日 11:29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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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持续攀升

新华社电 青海省发改委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称,鉴于青海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持续攀升影响了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经济健康运行,省政府决定自4月1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青海省发改委副主任王长安介绍,此次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时间为4月19日至7月19日,干预商品为价格上涨幅度过大且能依法有效实施干预的生活必需品。干预的具体商品和干预方式由各州、地、市根据当地消费特点、价格水平和市场规律确定。

王长安说,在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期间,当全省价格总水平涨幅明显回落时,由省政府公告解除临时干预措施,各地不得自行解除干预。王长安说:“政府干预的是不合理涨价,对合理的涨价,政府不会干预。”

据介绍,青海多数消费品自给率低,输入型通胀压力大,流通环节对推动价格上涨影响偏重。今年一季度,青海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达到了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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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madj] 标签:价格 王长安 青海省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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