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 王长风
近日,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建议政府对空置房收重税以降房价。他认为,政府对既不使用也不出租的空房,就要收高税,这样房主就要想办法租出去;租赁市场上供给增加后,租金就会大幅度下降;这对于买不起房子、低收入的人群是有好处的。
实际上,早在2009年征收房屋空置税就被提出来,只是由于业界一直以房产空置无法界定为由阻止房产空置税的开征。
笔者认为,只要用心办这件事,房屋空置认定难度并不大。关键是没有一个完善的问责机制,具体由哪些部门提交到立法的层面以及如何实施等没有责任追究机制,事实上形成了一个不作为的局面。
不作为不需要承担责任,积极作为反倒容易因为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受到质疑甚至问责,这是目前地方政府行为中一个不争的事实。长此以往,积极作为的政府行为将越来越少。
目前房地产市场价格高烧不退,在大中城市又有很多的空房,这是对资源的浪费,所以房屋空置税被不断地提议。那么各级地方政府以拉动GDP为名,容忍形形色色的房地产投机行为越演越烈,则是更为严重的政府管理资源浪费。
为什么没有问责?关键还是问责机制空置。没有问责机制,在公平和利益面前,主动选择公平的几率能有多大?
可喜的是,针对社会关注的房地产市场调控问题,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其实,政府管理和现在的房地产市场一样,不可能没有泡沫的存在,但考验一个服务型政府的管理能力正是如何去除这类泡沫。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问责已经提上了议程,考核机制的提速将渐次实现社会的进一步公平,也将深刻影响我们和子孙后代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观念。让公平的归公众,让问责的归政府,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保障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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