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茹
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促使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的提出。结合中国的情况,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20日在“2011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宏观审慎管理应加强中央银行的主导作用,赋予央行获得监管信息的权力和对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权。
她表示,发挥央行在金融监管改革方面的主导作用是本次金融危机重要的经验总结。如果央行缺乏对金融监管信息的掌握会延误最佳的救助时机。
央行垄断货币发行权,具有最后贷款人的职能。吴晓灵指出,央行的这一职能决定了要关注系统性风险,对其加以监管,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的职能只有央行可以承担。
“要树立中央银行在金融体系当中的权威,这个权威不是个人的权威,是一种职能的权威,”她说。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应该解决央行与监管机构各自定位的问题。央行管宏观,监管管微观,所有总量政策及金融机构属于宏观政策的方面应该由央行来制定。
为发挥央行在金融监管中的主导作用,吴晓灵指出,应赋予央行两个权力,首先是应该让央行掌握金融机构的监管信息,其次,在特殊情况下,央行有对银行进行现场检查的权力。
从2003年开始,央行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权被剥离出来,成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形成了“一行三会”的监管格局。吴晓灵指出,这一格局提高了货币政策制定和监管技术的水平,但缺乏监管协调的常规机制。
对于加强监管协调,她认为,这一机制应该由“一行三会”组成,同时财政部作为重要的观察员加入。金融监管框架应在货币政策、金融监管与消费者保护三者之间形成协调与制约的有效搭配,这样才能有利于在提高效率的同时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产生的腐败。
此外,吴晓灵还指出,中国的金融监管还应树立功能监管的理念,中国过去的金融监管以机构监管为主,它的好处在于可以控制风险,但弊端却是造成了市场的割裂,中国金融市场发展不足的结果。因此,以机构监管保证单个机构的合规经营,以功能监管来维护市场统一秩序。
对于宏观审慎管理,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扬指出,宏观审慎应把握两个维度,纵向维度关注经济周期,关注周期的变化对于金融稳定的影响,横向维度则关注机构之间的交互效应,“个体的理性会导致整体的非理性”。
李扬指出,美国版的监管法案比较关注横向,欧洲版比较关注纵向。而中国的经济特征与欧洲相似,注意周期变化对经济的影响,并应该从基础性的手段和工具上“补课”。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局长孟文能表示,金融监管应从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同时着手,在防范单个机构风险的同时也防止风险在机构间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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