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喂食瘦肉精的健美猪还没有离开我们的视野,“彩色馒头”、毒生姜等又经媒体揭露进入我们的生活。为此,温家宝总理痛心疾首,严肃指出,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只要我们不健忘,就一定会联想到,近几年来有毒食品诸如苏丹红酱菜、红心蛋、皮革奶、胶面条、镉大米等,似乎从没有离开过我们。一些问题已被立法所规制,但仍屡禁不绝。一些人黑心逐利,监管人员漠视职责,令人触目惊心,发人深省。在校大学生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连刺数刀致死,更是令人震惊!为什么这些人丧失了道德、泯灭了人性,全然没有了敬畏之心呢?我们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已经数不胜数,为什么违规违纪现象层出不穷,挑战、藐视法治的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我们不得不反思,这一切是不是忽视道德情感教育所致呢?
前苏联杰出的教育理论家和教育实践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才能的形成和发展的问题,这是广泛道德方面的问题”。他认为人类一切教育的终极教育就是道德情感的教育,学校教育的使命就是培养和谐统一的人。纵观我们全日制国民教育,从幼儿园到中学,追求的是越来越高的升学率和各类竞赛的一等奖,培养的目标是学科尖子,于是,社会上奥数班、奥语班林林总总,学校课本内容越来越难,学生的负担越来越重,对一个学生优秀与否的判断,来自于卷面的答案是否符合标准答案。没有一个考试能将学生是否尊老爱幼、对社会是否做出贡献等一些道德秩序要求的具体内容考量在内,孩子们是否在家做家务、是否关爱老人、有没有帮扶处于困境的同学等这些细节,无从在现行的考试、录取制度当中体现。在一些时候,当制度、规则出现的时候,很多人考虑的不是如何遵守这个规则,而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地如何去逾越和绕开它,或者是讨价还价、打折执行,使一些制度规则成为一纸空文,这说明在我们社会没有形成普遍的社会秩序观。社会秩序观的形成主要在于人与人之间普遍形成的意识协同和行为协同,尤其是在面临危机、灾难的时刻,人们的行为能自觉地体现出以大我代替小我,以对公共利益的维护代替对个体利益的追求。
当前我国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广泛宣讲,体现了社会主流提振道德伦理秩序的信心,但一个在以标准答案圈定学生优秀与否的教育体制下,又如何培养孩子们发自内心地对他人、对社会、对自然的善意,又如何将道德上的要求化为他们自觉的行动,并化为所有人的自觉行动呢?人是个体的,行为是具体的,现实社会上那种对他人缺乏关切、对社会缺乏感恩、对生命缺乏敬畏的现象,说明在我们教育体系里,重在形成社会秩序的道德情感教育是多么的重要。苏霍姆林斯基说:“一个人生活在社会里,要善于控制自己的动作、举止、行为和意图。只有当你的心灵里永远有着良心、羞耻、责任和义务的时候,你才会变成有道德的人。”的确,很难想象一个人没有良心、羞耻、责任和义务,能对社会做出贡献,他的所作所为能符合人们的普遍愿望。一个没有良心、羞耻、责任和义务的人,不可能有精神上的力量、道德上的纯洁,也不可能有英勇的精神。这四个方面应是我们的生存之本、立身之本、发展之本。
情感影响是道德教育的主要途径。就道德情感教育而言,一是要培养孩子有良心,要让他从幼年时起就习惯感受即使周围没有其他人,他仍处在众人眼前,仍旧有人在评判他的行为和品质,这种培养是一种无微不至的渗透。二是要培养孩子的羞耻感。一个人做了不体面的事情要感到羞耻,肯于责备自己时,善的思想才会真正在内心中树立;使人有羞耻感,意味着给人本身有个斟酌、思考、分辨自己行为的机会。三是要培养孩子的责任感,思想教育、信念培养,就是要教会人们必须为家庭、为社会、为国家做些什么,人有了责任感,才会生畏,才会怕做坏事。四是要培养孩子承担义务,要教会孩子正确生活。家长要爱孩子、爱父母、爱伴侣,爱兄弟姊妹,尊敬老人,敬畏前贤。自己的举止实际上就是孩子行为的榜样和暗示,这种爱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熏陶,使得孩子从内心本能地怀有善意,才有可能不怀任何功利地去关心他人。
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要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就请让道德情感教育走进我们的生活,让良心、羞耻、责任和义务植根于每一个人思想当中,化为自觉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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