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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外部监管:从政府到第三方

2011年05月30日 10:44
来源:中国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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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在食品安全周围的力量除了公司还有政府和非官方机构。在食品安全体系较健全的欧洲,形成的是政府立法和行政监管、非官方组织或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技术监管的分工。中国有所不同。

多年来,中国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特点一直是多部门、分段监管。从改革开放初期至今,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主要分散在卫生、农业、质检、粮食、药品监管、环保等部门。

2009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出台,卫生部成为了国家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的牵头部门,而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农业部门仍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食用农产品实施监督管理。新的多部门、分段、技术式的监管格局确立。在新权力格局之上,2010年初,国务院又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它是国家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主任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担任。

“这套体系,与欧、美、日都不同,因产业链长而实行分段监管也无不可,但分段监管加上多部门就容易造成重复、交叉管理,出现相互推诿现象。”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吴广枫说。

多部门、分段监管对食品产业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各环节受力不均,既存在重复监管,又有监管疏漏。不仅如此,政府监管部门既是食品安全的行政监管者又直接面对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的检测,而从国外来看,政府在食品安全的职能上主要是负责制定法律和适当的行政监管,而将技术推广、市场监管和企业审核责任交给非官方组织。

在欧洲,拥有丰富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强大的食品安全标准检查能力的组织正是那些处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第三方机构和非官方组织,如DNV、SGS、TUV和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FSI)组织。而目前中国具有食品相关检验能力的技术机构近7000家,大部分隶属于卫生、农业、质检、粮食、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等部门,从业总人数达15.04万。由于各有关部门分头建设,带来了资源分散、利用率不高等问题。

在政府部门强大的技术监管背景下,目前,国际、国内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在中国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并不大。国内企业采用的做法,一方面是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使它与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考核相结合,另一方面是将更大精力用在产业链的控制上。

4月18日,双汇公告称集团应对“瘦肉精”事件的措施:一,引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为第三方监督机构,二,加快养殖业发展,完善产业链。

双汇引入的国资背景的第三方机构能否给消费者带来“安全肉”我们不得而知,但这一条措施显然是国内公司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最现实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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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yi] 标签:食品安全 监管 第三方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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