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农业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农村经济全面繁荣,农民生活显著改善,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做出了巨大贡献。9月26日,中国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介绍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农业发展的成就时指出,60年来农业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历史性变化,实现了重大的历史性跨越,“三农”发展已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

新中国农业的发展变革历程

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1949-1957
建国初期,农业因长期的战争破坏,大多数农民没有自己的土地,为满足新解放区广大农民对土地的迫切要求,同时也为了解放生产力,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国家实行土地改革。[详细]

人民公社的建立与发展时期
1958年5月,在中国共产党八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毛泽东同志主持制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确认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已经进入了“一天等于二十年”的“大跃进”时期。[详细]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建设新时期
1978年,安徽风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签订的一张包产合同书掀起了包产到户的序幕。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承认“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是“社会主义”的,是一次认识上的大突破。[详细]

十个一号文件:农民刻骨铭心的温暖记忆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
三农问题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初期曾是重中之重,中共中央在1982年至1986年连续五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从一号文件中可以看出中央在农村改革和发展方面的政策轨迹。

突破僵化体制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农村改革进行了总结。

联产承包制是伟大创造
1983年1月,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颁布。

承包土地15年不变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三个“一号文件”。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

扩大市场调节力度
1985年1月,第四个“一号文件”取消了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

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
1986年1月1日,第五个“一号文件”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必须继续贯彻执行。

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2004年2月8日,针对近年来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增长缓慢的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下发。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00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七个一号文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八个“一号文件”。

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
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即第九个“一号文件”。

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
2008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下发。

新中国60周年:农业基础稳固发展 林牧渔业全面繁荣
    建国60年来,中国的农业在不断探索和制度创新中快速发展,并带动中国农村发生了历史性巨变。从土地改革到农业合作化,从人民公社到家庭承包经营,再到推进现代农业,每一步探索和改革,都走过不平凡的道路,取得了辉煌的业绩。[详细]

粮食生产60年变迁:从放卫星到包产到户
    回望1982-1991年十年间,中国粮食产量每年增长8%,成为世界上最大粮食生产国。其中,984年全国粮食产量历史性地突破了8000亿斤,正是在这一年,中国政府向世界粮农组织宣布,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详细]

新农村建设日新月异

农村改革波澜壮阔 体制改革带来农村巨变
亿万农民为过上幸福生活,跟着共产党艰苦奋斗、拼搏探索了整整60年。尽管60年脱贫致富的道路有坎坷、有曲折,但在党的农村政策不断完善的60年里,农村改革波澜壮阔,乡村变化翻天覆地,新农村建设日新月异。[详细]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乡村环境发生可喜变化
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农村交通、通信、广播、电视、市场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网点布局日趋合理,服务功能逐步齐全,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详细]

衣食住行60年样样大变 农村这样走过
近几年,伴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民世代居住的简陋、矮小的泥砖房和茅草屋正逐步被规划整齐的砖瓦房和楼房所取代。“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已经成为普通百姓生活的真实写照。[详细]

农村变迁

从农民日记看农村变迁
侯永禄是陕西省合阳县路井镇路一村五组一位普通农民。从1940年起,他开始写日记,一直坚持到2004年3月。

中国城乡关系走向和谐
60年来,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在中国经历了形成、松动、成为彻底变革对象的过程。如今城乡统筹战略正在改变中国农村的面貌,医治经济和体制的痼疾。

农村巨变:新农村里的新生活
“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美好蓝图,一定会变成现实。

农民收入30年稳定增长
1978年至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增加到4140元。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有力支撑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详细]

农民有望"养老不犯愁"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详细]

 

从农民到农民工
大批农民工的出现对于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改变了农民生活方式、人口结构,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详细]

新农合让8亿多农民病有所“依”
为切实减轻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2003年我国在吉林、浙江、湖北和云南四省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并逐渐推向全国。[详细]

时间
事件
1950年

   土地改革法公布施行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宣布在全国“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同年冬起,在新解放区陆续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到1952年除台湾省和部分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外,全国的土地改革基本结束,使3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得了约7亿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

1951年
   中共中央决定稳步发展农业合作社运动
    1951年9月9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部分中央局、省委的代表和中央有关部门的同志,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决议(草案)》。会议认为,农民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发扬起来的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一方面是劳动互助的积极性。这些积极性,是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和促进国家工业化的基本因素。根据我国的经济条件,农民的个体经济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大量存在的,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伤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但是,为了克服很多农民的分散经营中所发生的困难,要使广大贫困农民能够迅速增加生产而走上丰衣足食的道路,要使国家能得到比现在多得多的商品粮食及其他工业原料,并为国家工业品销售开辟一个广阔的市场,就必须提倡“组织起来”,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这种劳动互助是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农民私有财产的基础上)的集体劳动,其发展前途就是农业集体化或社会主义化。
1978年
   小岗村搞大包干
    1978年底,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秘密签订契约,决定将集体耕地承包到户,搞大包干。之所以从小岗村开题话说改革开放,是因为在1978年,安徽的这个小村子出了一件被后来称为拉开改革开放序幕的事件,那就是小岗村农民民将土地秘密包产到户。据说,小岗村当年的共20户人家,之所以就18户农民签生死状,是因为有两户人家出外讨饭去了。穷到讨饭的地步,就难怪农民们冒死改变现状。
1979年
   国务院调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
    1979年3月,国务院决定从当月起,对粮食、棉花、油料、生猪等18种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平均提高24.8%。这是对冻结了20多年的农副产品价格的首次重大调整。
1982年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中央下发文件,指出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1991年11月25日—29日举行的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决定》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第一步,突破了“一大二公”、“大锅饭”的旧体制。而且,随着承包制的推行,个人付出与收入挂勾,使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大增,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1982年
   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一号文件”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中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发出的第一个“一号文件”。
  9月1日~9月11日,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会议首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并确定了分两步走,在本世纪末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目标。   
    11月26日~12月10日,其间举行的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3年
   第二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发布
    1983年1月初,第二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从理论上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全面推广。10月,农村开始实行政社(人民公社)分开,撤社建乡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1984年
   中共中央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
    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
  5月4日,中共中央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会议纪要,决定进一步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
  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举行。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指导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1984年
   第三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发布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三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巩固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把主要精力转到抓好商品生产上来。3月,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开始走上“异军突起”的快速发展之路。
1985年
   第四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发布
    1985年1月初,第四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决定取消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我国农村开始了以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调整产业结构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步改革。
1986年
   第五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发布
    1986年1月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第五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指出,我国农村已开始走上有计划发展商品经济的轨道。
1987年
   农村改革试验区建立
    1987年1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通知。到当年9月中旬,我国已在10个省、自治区建立起14个规模不等、项目不同的农村改革试验区。
1988年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提出
    1988年9月5日邓小平在会见捷克斯洛伐克总统胡萨克时,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198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现代科学技术是新的社会生产力中最活跃和决定性的因素,全党必须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巨大作用。同时规定了当前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决定》从宏观上制定了科学技术必须为振兴经济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开拓技术市场等方针和政策,促进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揭开了文革后国家全面科技体制改革的序幕。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和最先实施内容,这一改革政策的颁布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和科技的结合以及由此而生的中国多领域跨越式进步。
1990年
   《农民股份合作示范章程》公布
    1990年2月12日,农业部公布《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及附件《农民股份合作示范章程》,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发布,这两个法规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1993年
   肯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肯定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
2000年
   农村税费改革启动
    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在农村实行税费改革的重大决策,并在安徽实行试点。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的又一重大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在农村实行税费改革的重大决策,并在安徽实行试点。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的又一重大改革。
2003年
   全国掀起农民工工资清欠风暴
    2003年10月,以温家宝总理为重庆农村妇女熊德明追讨工钱为标志,全国掀起农民工工资清欠风暴。
2004年
   第六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发布
2004年2月初,时隔18年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再一次发出“三农”问题一号文件,要求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2005年
   第七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发布
    2005年1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第七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吹响了建设新农村的号角,提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006年
   全面取消农业税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1月1日起废止,9亿农民彻底告别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2月17日,中国农民又告别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
    1月底,国务院专门发出《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
    2月21日,第八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提出要真正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年
   第八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发布
    2006年2月21日,第八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提出要真正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7年
   第九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发布
    2007年1月底,第九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提出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7月,国务院发出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2008年
   第十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发布
    2008年1月底,第十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发布,文件指出,要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2008年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08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决定在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承包到户,承包期为70年,期满可以续包。山乡大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2009年
   新农保指导意见出台 2020年前基本实现试点全覆盖
    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国务院办公厅4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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