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嘉宾:杨志勇,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实际上,对政府的这种卖地收入,普通老百姓有充分的理由予以关注。这种收入不管形成途径如何,都构成了公共收入。当务之急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尽可能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综合预算),在不泄密的情况下,尽可能公开政府所有收支信息。阳光之下,违规行为必将减少。
以地生财徐 骏绘
●大跃进式的旧城改造与地方政府缺乏足够的财力有关
●即使调整了财政体制,若不改变当今国有土地事实上的地方所有制,地方政府依然不会放着资源在身边而不去动用
●如果城市规划是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旧城被毁的可能性将大为下降
●应建立健全分税制财政体制,让地方政府有与其事权(支出责任)相对应的财权和财力。这样,地方政府卖地冲动将大为减少。还应健全个人财产权利保护制度,这样即使地方政府有卖地冲动,也难以野蛮拆迁
编辑:近些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全国各地的老旧城纷纷面临或已经“被改造”。在“旧城改造”的旗号下,许多位于城谢平鸬囟巍⒕哂形物价值的老城被大拆大建式的“改造”摧毁了。有舆论认为,这种大跃进式的旧城改造很大程度上缘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利益冲动,而这种冲动又与现行财税体制有关,因卖地的钱归地方财政。在您看来,引发这种大拆大建式的旧城改造的原因有哪些?
杨志勇:具有文物价值的旧城被毁,的确令人痛心。应该说,为改善生活条件而进行的旧城改造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对超越民众意愿,或以所谓公共利益为借口进行的以“揽财”为实质内容的大拆大建式的改造,毫无疑问要加以抨击。
大跃进式的旧城改造与地方政府缺乏足够的财力有关。不少地方基础设施需要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需要提高,但是地方政府手中缺乏必要的财力。最现实的是,通过拆迁和开发,释放出土地资源,为地方政府融资。
现行财税体制的基本框架是1994年确定下来的。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意义非常重大。它从总体上确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适应的财税体制框架,为两次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财力基础,促进了宏观经济的稳定。但在客观上,由这次改革所设定的提高“两个比重”(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所决定,地方财政特别是省以下财力相对缺乏,亟待通过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来加以解决。在这种框架下,地方政府为了保正常运转,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就会另辟财源。即使是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一般预算收入也主要用于保运转,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资金更多地通过其他途径来加以解决。地方政府绕过预算法的规定,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政府性债务。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还严重依赖土地财政,取得可支配收入。现行财税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土地财政。
土地财政的形成还与地方官员的政绩评价体系有关。卖地、土地开发很容易做大当地的GDP。这种诱惑力对地方官员推动拆迁来说也是非常大的。
从现实来看,土地财政的形成也有一个“学习”的过程。地方政府一开始只是在局部地区进行改造,后来往往就推向整个城市的重新规划,转向“经营城市”。一旦将“经营”的理念引入政府运作,在收获“效率”的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有效监督,也必然带来侵害民众利益等一系列其他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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