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收入分配改革的症结和当前我国内需不振、消费不足的困境如出一辙,都是有意愿者无能力,而有能力者无意愿。
应该说,这样的困境,与特定阶段的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和政策措施有直接的关系。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期,由于缺乏可资借鉴的经验,同时也很难一下子看清楚未来改革发展的道路和方向,改革走过的是一段不断“试错”的历程,“摸着石头过河”是对这一过程最为形象的描述。
不过,虽然路径是什么的选择不是足够明了,但对于一个饱受计划经济之苦和平均主义大锅饭之累的国家,绝不能再走低效率的平均主义老路却非常清晰。
如此背景下,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借助市场的力量来配置资源并使其发挥基础性作用、凸显差距激励、体现效率,就成为根治平均主义大锅饭这一沉疴的不二选择。“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成了推进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同时,由于劳动力资源的大量过剩和资本的相对稀缺,改革政策和措施的制定显然更加倾向于对资本这种稀缺资源的偏爱和优待,资本要素的收益率在其自身稀缺性和政策扶持的双重合力之下逐步看涨,而劳动的收益率却因此长期维持在相对较低水平。
在这种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之下,当时在国有企业的工资改革中提出了“两个低于”的原则,即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应该说,在当时的条件下,这样的政策选择是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的,而且在当时的制度设计上,也对这种政策结果必将出现的收入差距扩大进行了统筹考虑,这就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还要“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也就是说,如果改革初期为了效率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牺牲公平的话,当效率达到一定程度时,必须尽快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平衡和统一,让一度为维持经济快速发展而做出自身利益牺牲的普通劳动者,能够得到制度上的补偿。
这样的利益补偿思路从新世纪以来就已进入决策层的考虑范畴,从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到当前十七届五中全会明显淡化GDP增长这一指标,特意突出收入分配改革这一公平主题,政策思路也在逐步适应形势发展而进行着调整。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补偿普通劳动者受损的利益,已经成为当前我国进一步推进改革的必然选择。据此,最为引人注目的政策措施就是提高“两个比重”、实现“两个同步”,特别是第一次明确提出劳动报酬增长要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政策主张,不仅是对“两低于”原则的修正,更是对收入分配领域公平正义的回归。
收入分配改革的路径,顺着“效率和公平并重”到提高“两个比重”再到实现“两个同步”的政策演进脉络,变得愈发清晰,收入分配改革的突破口也被锁定在通过保持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就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工资集体协商本质上是要在劳动关系中建立起一种利益共享机制,即企业的发展是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努力实现的,那么企业创造的利益自然也应当为劳动关系双方所共享。
这一点,《建议》在“促进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部分也给予了明确确认:“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这样的路径和目标指向是非常清晰的。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之所以应当突出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一方面是因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虽然涉及面广,但源头在企业,症结在于劳动者收入过低,因此有必要从企业内部收入分配这个源头抓起;另一方面,相比于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其他制度设计,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举措相对更为具体,而且也有十几年来的实践基础,具备了充当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急先锋”的条件。
更重要的是,以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也符合渐进式改革思路。
工资集体协商是一个渐进的博弈过程,这就决定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成效不可能立竿见影,即一下子让所有企业的劳动者大幅度提高工资。
但这种利益分享机制的建立,又为解决企业内部收入分配不合理问题,逐步提高工人工资提供了制度化的路径。
感受到工人涨工资压力的企业,除了会逐步从拼廉价劳动力成本的“竞次”向拼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的“竞优”转变,也会把这种压力自下而上传导,对固化的收入分配格局形成一种“倒逼效应”,推动改革逐步深入,尽快实现收入分配制度合理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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