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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户籍制度弊端在扩大 需大幅改革

2011年02月26日 18:44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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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南大学行政管理学院院长李建华教授看来,户籍改革之所以如此受人关注,说明此事已经成为一个事关公众利益的基本社会问题。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有利也有弊,从现阶段的社会发展形势来看,这一政策的弊端在扩大,益处在缩小。因此,有必要对这一制度进行大幅度改革。

不久前,一则新闻吸引了人们的眼球:因户口迁入北京遭拒,在北京工作的安徽籍律师程海分别将老家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和北京市昌平公安分局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者为他办理异地户口自由迁移手续。

像这样将户口问题诉诸法律的,只是极端案例。作为一个社会关注焦点,任何有关户籍的话题,都能拨动大众的心弦。

在中南大学行政管理学院院长李建华教授看来,户籍改革之所以如此受人关注,说明此事已经成为一个事关公众利益的基本社会问题。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有利也有弊,从现阶段的社会发展形势来看,这一政策的弊端在扩大,益处在缩小。因此,有必要对这一制度进行大幅度改革。

事实上,早在14年前,户籍制度已确立了城乡“一元”的改革方向。

“二元”户籍分割 城乡壁垒森严

背景: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正式实施。自此,中国形成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体制。随之而来的,是附着在其上的权利和保障的差别。

“宁要城市一张床,不要乡村一所房。”

现行户籍管理制度是在上世纪50年代建立起来的,将我国划分为城市和乡村的二元社会,将中国人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个群体。“二元”户籍制度,给城乡之间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差异。

客观来说,现行户籍管理制度曾在国家社会管理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特定时代下的特殊产物。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现行的户籍制度的弊端,更是显而易见:

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现行户籍制度阻碍了城市的发展和农业现代化,不利于我国农业人口城市化顺利进行;“人户分离”的大量存在,也极大地增加了对人口进行精确管理的难度。此外,户口迁移规定过死,难以满足公民正常迁移的需要。

在全国政协委员杨春兴看来,现行户籍制度的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多种社会福利待遇的不合理附加。

他认为,以户口登记为依据,城乡分割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行政管理工作,给户籍管理附加了过多的不合理社会管理功能,使户籍登记失去了本来面目。

“同命不同价”的悲剧,根源也在此: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即使是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到同样的伤害,但因为受害人的户籍身份不同,农村居民所得到的赔偿金额往往与城镇居民相差几倍。

李建华的看法则更进一步。

他认为,从源头看,户籍和国籍一样,都是人们为了社会秩序这一公共利益,不得已选择牺牲部分自由的结果。既然这一社会管理手段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结果,那么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管理者本应秉持竭力避免和减轻害处的理性。但问题恰恰在于,这一理性长期以来被有意无意地忽略甚至漠视了。正因如此,我国户籍管理政策经历了几十年演变之后,非但没有剥离一些户籍外因素,反而逐渐增加了各种因素。一些地方的政策,如投资和户籍挂钩等等,就是“户籍万能”思想的结果。

改革条件已备 十二省份“试水”

背景:今年两会上,公安部承诺,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对《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加紧《户籍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力促早日出台。

李建华认为,如果说过去50年间,现行的户籍管理政策尚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有其合理性的一面,那么事到如今,这一政策已经成为阻碍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因素,应当予以改革,更重要的,这一改革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在李教授看来,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城市和小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为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奠定了基础。而允许城镇中一些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有谋生手段的公民在常住地落户,并不构成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和冲击。同时,与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挂钩的民政、劳动保障、教育、计划生育等制度的改革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为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

李建华提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应以承认和尊重人的自由为理性基础,还原户籍管理的本来意义,变管理为服务,坚持“人户实际结合”的服务原则,防止户籍制度成为权力部门“搭车”的平台,最终实现户籍制度的单一性、服务性和信息化目标。

事实上,近年来各种改革也在“摸着石头过河”。

国家1992年就成立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并于1993年6月草拟出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包括“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性质,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的改革目标。

各地的改革,也早已在进行之中。河北、辽宁、山东、广西、重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年来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为推动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主动配合民政、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教育等部门调整相关配套的经济社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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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angxy] 标签: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改革 户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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