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潜艇“猎杀潜航”
中国海军舰队从西太平洋演练归来,自卫队研判潜艇究竟在哪里?
我国支持促进就业税收新政从2011年元旦起实施

2011年01月28日 16:32
来源:人民网 作者:白天亮

字号:T|T
0条评论 打印 转发

支持和促进就业的全新税收政策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一新政策将为包括农民工、大学生在内的创业就业者提供更多优惠。

为鼓励创业,新的政策规定,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有关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为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新的政策规定,对商贸企业、相关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记者白天亮)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wangxy] 标签:促进就业 城市维护建设税 就业失业登记证 
用手机登录 3g.ifeng.com 随时随地看新闻
  [查看跟帖]我要跟帖 已有 0 条跟帖
 
用户名 密码 自动登录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同步到微博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